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象溪镇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象溪镇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象溪镇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象溪镇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象溪镇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象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象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象溪镇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象溪镇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象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象溪镇部门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 、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社区、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积极促进二、三产业发展。
3.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人武、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健康松阳等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管理,配合做好公安、司法、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等工作;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村庄、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 、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5.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镇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象溪镇部门预算包括:为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本级。
二、2023年象溪镇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象溪镇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象溪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象溪镇2023年收支总预算3842.13万元。
(二)关于象溪镇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象溪镇2023年收入预算3842.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81.49万元,下降44.5%,主要是蜂旅融合、果蔬特色强镇、历史文化重点村落、高标准农田、一体化供水等项目支出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1657.92万元,占4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3.48万元,占51.9%;政府性基金收入190.69万元,占4.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4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象溪镇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象溪镇2023年支出预算3842.1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81.49万元,下降44.5%,主要是主要是蜂旅融合、果蔬特色强镇、历史文化重点村落、高标准农田、一体化供水等项目支出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7.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3.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2.55万元、农林水支出930.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7.2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5万元、其他支出186.9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23.83万元,占37.1%;日常公用支出170.35万元,占4.4%;项目支出2247.95万元,占58.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象溪镇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象溪镇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42.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304.20万元、政府性基金537.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7.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3.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1.64万元、农林水支出930.7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7.2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5万元。
(五)关于象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04.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619.42万元,下降52.3%,主要是蜂旅融合、果蔬特色强镇、历史文化重点村落、高标准农田、一体化供水等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7.24万元,占4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09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62万元,占5.7%;卫生健康(类)支出112.73万元,占3.4%;节能环保(类)支出143.56万元,占4.3%;城乡社区(类)支出131.64万元,占4.0%;农林水(类)支出930.78万元,占28.2%;交通运输(类)支出117.24万元,占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7.31万元,占4.2%;住房保障(类)支出121.03万元,占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5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6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相关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09.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发放、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6.96万元,主要用于驾驶员等编外用工、网格员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65万元,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工作专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团委、妇联相关工作。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64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63.2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四个平台派驻人员、专职消防员经费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4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民俗文化活动相关经费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0.6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文化和旅游活动相关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5.8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员工资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7.3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6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3.4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6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18.8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之家运维经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博爱家园建设经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6.4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0.5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军属等经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6.86万元,主要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经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5.8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43.56万,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相关经费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00万,主要用于污水零直排区提升相关经费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城管执法(项)3.24万,主要用于城管执法经费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28.40万,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经费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6万元,主要用于防灾救灾相关经费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44.1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相关经费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486.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相关经费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55.32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等经费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33.75万元,主要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等经费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相关经费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9万元,主要用于抗旱相关经费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建设经费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35.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3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保养(项)6.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小修保养支出。
(37)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8.8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水路修建支出。
(38)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项)3.36万元,主要用于村邮员工资支出。
(39)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98.80万元,主要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137.31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1.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支出。
(六)关于象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象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4.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7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象溪镇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溪镇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537.8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61.63万元,下降32.7%,主要是天然气管道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预算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50.92万元,占65.2%;其他(类)支出186.93万元,占34.8%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4.5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4.4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19.72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30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7.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5.5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76.9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保护站建设、开展“助老、助残、助幼”及社会救助对象、矫正对象等社会服务相关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象溪镇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0.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央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增加。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支出0.08万元,占1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0.0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九)关于象溪镇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象溪镇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9万元,下降26.3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上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本部门因工作需要有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审批同意后,财政部门将指标下达给本部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9万元,下降25.3%。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因公出差到我单位的人员的支出,乡镇食堂预算纳入公务接待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交流的批次和人员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3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原因是该项费用实行全县总额控制,年初暂不下达到具体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次数,减少费用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3年象溪镇本级1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69万元,增长26.5%,主要是大综合一体化执法下沉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象溪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象溪镇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象溪镇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0.02万元,一级项目9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相关经费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发放、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用于驾驶员等编外用工、网格员经费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用于少数民族工作专项支出。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用于团委、妇联相关工作。
2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用于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用于用于四个平台派驻人员、专职消防员经费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用于用于民俗文化活动相关经费支出。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用于用于文化和旅游活动相关经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用于社保员工资经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用于就业补助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用于残疾人之家运维经费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用于博爱家园建设经费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用于慰问军属等经费支出。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用于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经费支出。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用于污染防治、秸秆禁烧等相关经费支出。
3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用于污水零直排区提升相关经费支出。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城管执法(项):用于城管执法经费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经费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用于防灾救灾相关经费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相关经费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用于其他农业农村相关经费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等经费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等经费支出。
4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用于防汛相关经费支出。
4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用于抗旱相关经费支出。
4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用于其他水利建设经费支出。
4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用于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5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5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保养(项):用于农村小修保养支出。
52.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用于农村公路水路修建支出。
53.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邮政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项):用于村邮员工资支出。
54.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
5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用于其他应急管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