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3-16320     发布机构: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来源: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24 09: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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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3)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4)

二、2023年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4)

(二)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5)

(三)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5)

(四)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6)

(五)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六)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八)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三、名词解释………………………………………………(12)

四、2023年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机关事务的规划、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各单位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全县办公用房合作管理指导工作;对县政府授权管理的机关房产实行统一权属管理、统一调剂和统一处置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审核审批的具体工作;拟订办公用房管理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实施县政府授权的县属单位办公用房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县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干部周转房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制度、标准;负责指导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事业单位业务用车车辆编制、配备和更新等审批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和县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车辆保障工作。

4、负责县机关大院及县政府授权管理区域的公共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食堂餐饮、供电供水供气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级交流干部的服务保障工作。

5、负责做好县机关大院等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综合管理。

6、负责县委、县政府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外出考察的后勤保障工作。

7、参与县级大型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来宾接待服务等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有关职责分工。

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具体管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行政执法专用车的综合管理,包括编制、配备标准和指标审批等工作。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行政执法专用车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经费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预算包括: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预算及下属事业单位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2023年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3616.12万元。

(二)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3616.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5.30万元,增长9.2%,主要是下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12.14万元,占99.9%;政府性基金收入3.98万元,占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3616.1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5.30万元,增长9.2%,主要是下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4.0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1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9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48.74万元,占48.4%;日常公用支出102.09万元,占2.8%;项目支出1765.29万元,占48.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16.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612.14万元、政府性基金3.9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19万元、其他支出3.98万元。

(五)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2.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1.32万元,增长9.1%,主要是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单位按规定支付疫情隔离点费用,由此新增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54.00万元,占9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52万元,占2.4%;卫生健康(类)支出84.43万元,占2.3%;住房保障(类)支出88.19万元,占2.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1187.60万元,主要用于平台车辆运行经费及人员工资福利等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500.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奖金、福利费等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66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及下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运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7.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及下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8.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及下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4.3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单位按规定支付疫情隔离点费用,由此新增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0.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及下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8.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及下属公务用车服务中心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50.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10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9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5.44万元,下降93.3%,主要是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3.98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支付中共松阳县委党校异地搬迁一期项目建设费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18.6%,具体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 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5.8%。主要用于接待开展日常工作所需接待省(内)外各级政府部门来宾的接待支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本年度该项预算指标调减。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指标由县财政统一按每辆车固定下达预算,本单位保留的车辆是一辆,定额2.5万元/辆。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6.66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101辆、执法执勤用车3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3.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1.31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1.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2.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附件: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xls

         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doc

         松阳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xls

         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doc

         松阳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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