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331124000000/2023-16270     发布机构:县法院     来源:松阳县 发布时间:2023-03-23 1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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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松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松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松阳县人民法院下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古市人民法庭、大东坝人民法庭。主要是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指导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等。

近年来,在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松阳县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巩固改革发展成果积极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新的历史发展,为松阳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松阳县人民法院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3松阳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松阳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4263.88万元。

(二)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收入预算426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2.74万元,5.3%主要是(1)本年度新增公安卷电子化档案扫描项目及政法云资源使用费项目(2)人员经费有增长。

其中:上年结转191.07万元,占4.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72.81万元,占95.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支出预算426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212.74万元,增长5.3%主要是(1)本年度新增公安卷电子化档案扫描项目及政法云资源使用费项目(2)人员经费有增长。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587.1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36.6万元,59.5%;日常公用支出391.51万元,9.2%项目支出1335.77万元,3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

结转下年0万元

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63.8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263.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587.1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3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五)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63.8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12.74万元,5.3%主要是(1)本年度新增公安卷电子化档案扫描项目及政法云资源使用费项目(2)人员经费有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万元,占0.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587.14万元,占84.1%;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76万元,占6.3%;卫生健康(类)支出199.6万元,占4.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84.38万元,占4.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用(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5万元,主要用于周延根信访事件化解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1956.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类支出及公用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150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334万元,主要用于新浪庭审直播费用、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办案设备(链路)租赁费及购置费等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551.14万元,主要用于干警办案差旅费、警车运行维护费、普法宣传费等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595.63万元,主要用于法官绩效、解纷一件事软件开发、设备购置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8.51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干警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9.25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干警单位缴纳部分的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9.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干警单位缴纳部分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4.3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干警单位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28.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91.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松阳县人民法院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08万元,下降78.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1%。主要用于接待各级法院干警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线上交流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上年预算数减少26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执法用车经费从省补经费的其他交通费用中开支。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松阳县人民法院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1.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27万元,增长1.9%,主要是福利费及工会经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松阳县人民法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松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松阳县人民法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5.77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独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2023年松阳法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市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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