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县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政策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国有农场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民宿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场修复振兴和渔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发布疫情并牵头组织扑杀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农村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对口援助项目。
14.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做好重点帮扶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3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6094.71万元。
(二)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16094.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780.68万元增长314.03万元,增长1.9%,主要是上年项目执行进度较慢,结转资金较多;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均已下达。
其中:上年结转4588.91万元,占28.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54.40万元,占67.4%;政府性基金收入651.40万元,占4.1%。
(三)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16094.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678.30万元增加416.41万元,增长2.7%,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4.4万元、农林水支出13482.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16.29万元,占22.5%;日常公用支出384.06万元,占2.4%;项目支出12094.36万元,占75.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094.7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210.31万元、政府性基金884.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4.4万元、农林水支出13482.1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6.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75万元。
(五)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210.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5426.59万元减少216.28万元,下降1.4%,主要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过紧日子原则,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列支。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类)支出21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04万元,占2.3%;卫生健康(类)支出285.56万元,占1.9%;农林水(类)支出13482.15万元,占88.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0万元,占0.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36.81万元,占4.8%;住房保障(类)支出296.75万元,占2.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1万元,主要用于农广校农业种养技术专业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2.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6.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5.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467.9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482.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74.3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4.99万元,主要用于耕地轮作休耕及农业结构调整、渔业增殖放流、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等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7163.2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局工作经费、农技推广经费、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运行经费、省级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经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医药康养项目、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等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3248.5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粮食生猪生产加工全产业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及品牌建设、农家乐(民宿)产业发展项目、农村工作指导员帮扶项目、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茶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等经费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9.84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运转补助经费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11.2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特色险种保费补贴经费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4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经费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736.81万元,主要用于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松阴溪流域肥药双控、丽水市农田修复与整治项目经费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6.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00.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1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8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884.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86.63万元增加697.77万元,增长373.9%,主要是增加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经费、农业农村省统筹资金(粮食功能区)、农业农村项目前期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84.4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519.40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经费、农业农村省统筹资金(粮食功能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36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项目前期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23万元,下降12.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6.1%。主要用于接待外地公务来访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非粮化整治等工作增加公务来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8.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2万元,下降1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2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农业农村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84.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4万元,增长1.1%,主要是新录用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1.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1.3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业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农业农村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09.96万元,一级项目7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除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有规定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除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有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除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有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2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有规定以外的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有规定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