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区域协调(森林生态修复项目)财政专项激励政策 2020-2022 年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松自然资规〔2021〕74 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区域协调(森林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现已结束,经委托“浙江原班人马林业工程有限公司”验收,项目合格面积5265亩(按50株折算为1亩)。现将松阳县2022年度区域协调(森林生态修复项目)验收结果及拟发放资金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政策、资金重复补助及其它影响项目资金发放的问题,欢迎来人来电来函反映。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提出,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长虹东路2号(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毛根松 8071995 13506507262
附件:松阳县2022年度区域协调(森林生态修复项目)验收结果及拟发放资金表-0321.xlsx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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