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林业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全县林业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行为,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松阳县林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1月14日,原松阳县林业局发布了《松阳县林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松林〔2019〕12号),随后因为机构改革,原林业局已更名,原《办法》随之失效。应省林业局资金管理中心对于各县市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县在原《办法》的基础上,依据近两年上级部门更新后的相关的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旨在加强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发挥林业项目建设效益,促进我县林业现代化建设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办法》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浙江省林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2.《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2号);
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61号);
4.《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环(2021)39号);
5.《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质量财政奖惩办法的通知》(浙财预〔2020〕28号);
6.《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林湿〔2020〕59号);
三、《管理办法》解决的主要问题
贯彻落实省级对各县市资金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林业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全县林业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行为,确保建设质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发挥林业项目建设效益,促进我县林业现代化建设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四、规定的主要制度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总则
明确了该办法的指导原则、主管部门,林业建设项目投资范围和性质,林业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规范。
(二)林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
包括前期管理、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内容,较为系统的对项目的前、中、后期做出规范,并对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流程做出要求。
五、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实行。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电话:0578-8079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