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3-14574     发布机构: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1 09: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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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3/3/21/art_1229426983_2471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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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保证金收支风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资金安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松阳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松阳县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投标保证金制度)。现将《制度》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度》出台背景

2022年3月,在丽水市住房与城市建设资金使用和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松阳县存在未及时清退各类保证金等问题,如截至2022年4月20日,松阳县住建局未向豪康钢业公司等10家建设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5.7万元;截至2022年3月,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未向中铁上海设计院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共计210万元。为此,结合我县实际,参考相关文件精神,起草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出台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四)《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号)。

(五)《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六)《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6号)。

(七)《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制度(2022 版)》(丽交易〔2022〕8 号)。

三、《制度》主要内容

《制度》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暂停办理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投标保证金台账管理、投标保证金保密工作等七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本制度适用于在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有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管理和退还。

(二)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转账等,具体方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选择。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可退未及时来退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流程、计息方式、凭证要求等。

(四)投标保证金暂停办理情形。明确投标保证金暂停办理相关情形以及处理方式。

(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介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明确无故撤销投标文件、无故放弃中标和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六)投标保证金台账管理。县交易中心做好投标保证金收退台账的日常登记,定期整理银行回单及票据。县行政服务中心根据提供的回单及票据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账实及账账相符。

)投标保证金保密工作。明确从事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相关工作的人员需保密的内容,保证交易公平、公正。

四、对《制度》中一些条款的补充说明

《制度》适用于在县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国有投资项目,其他项目招标人需与县交易中心签订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协议。

五、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解读人:周莉

咨询方式:0578-807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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