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 强化履职尽责,提高学法用法意识。一是党政主体责任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制度。4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年终述职报告中含有述法内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思想准则。二是组织开展新入职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扣好依法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全年新录用公务员一名,已于12月完成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巩固宪法权威,以宪法筑牢干部“底线意识”。三是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培训和考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宪法法律理论为指引,全年按要求召开专题部署会议2次,开展4次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合法性审查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超60学时,全局在职在编干部共32人均已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二)完善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能力。一是明确岗位职责划分,由自然生态科(政策法规科)承担法制职能,当前下属3名工作人员。二是配备政府法律顾问,与浙江君问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由该所指派王小明等2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今年已实际配合参加工作4次,协助出具恰当法律建议,为行政决策提供理性依据。三是培育单位员工专业法治素养,鼓励在职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考试人员积极申领公职律师。
(三)落实依法行政,打造执法规范样板。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截止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人数为32人,持证率为97%,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执法人员下沉5人,其中全时下沉2人,分时下沉2人,实时下沉1人。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均需经法制部门审核,对行政处罚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还需经集体审议决定方能通过,极大降低了行政执法的“容错率”。三是实现办案系统应用全面贯通,今年我局办理的11起案件目前均已录入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使用率100%;按要求使用掌上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抽查监管对象35家。四是组织行政执法案卷审查人员积极参加丽水市局组织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大练兵、“菜单式”法制审核等专业化业务技能培训,明确审查标准,提高案卷评查能力。今年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5卷,合格率为100%。五是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凡符合移送条件案件均按程序和要求进行移送。2022年共实施移交公安机关3件,移交法院1件,抄送检察院1件。
(四)聚焦群众需求,提高法治服务质量。一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律相关诉求,畅通申诉反馈渠道。全年共处理83件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案件,截止目前暂无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二是遵循“透明化”工作原则,做好法治工作信息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按要求在松阳县政府网站公开我局2020年级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依法依规进行发文公开。三是组织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六五环境日、宪法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大众进行广泛宣传,释义讲解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致力于提升居民环保守法意识。2022年共组织普法宣传5次以上,发放宣传册上千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合法性审查较为薄弱,下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项重点任务开展情况的档案资料和台账存在一定欠缺,仍需补充完善。
(二)行政处罚文书中存在一些瑕疵,如新旧法衔接过程中,援引法条未及时更新;对违法条款的表述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强台账资料整理,对于年度开展的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并附上会议记录、照片或者截图等相关佐证材料,最终按统一范式装订成册。
(二)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分派专人专岗审查行政机关合同文件,结合工作实际需求,确定合法性审查金额。超过规定金额需进行书面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决定意见;规定限额内则由单位聘任的法律顾问和科室审查人员一同负责把关。
(三)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利用省市县组织的法治专题业务培训,派遣科室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抓紧培育单位内部专业性法律人员,填补公职律师岗位空缺。
(四)加强法制与执法工作对接,执法人员出具行政处罚文书前需经法制审查人员把关,重点审查文书中可能存在的表述不清、法条援引错误等问题,建立完善内部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把好“质量关”。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