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新增耕地2023年度管护及地力培育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00266429_x/2023-14453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3 15:47:16

文号:松农发〔202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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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新增耕地后续管护与地力培育工作是土地整治项目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巩固土地整治项目成果,加强今年新增耕地的后续种植利用和地力培育工作,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管护的责任主体2021年1月1日后验收的新垦造土地整治项目和土地整治整改项目(第一批整改项目、年前储备补充耕地项目、第二批整改项目)种植管护培育期5年。根据《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土地整治项目资金核算办法〉的通知》(松自然资规202085号) 精神,2020年4月17日后立项的项目种植管护培育期5年,2020年4月17日前土地整治项目按垦造水田、垦造旱地和复垦项目培育期3年,旱改水项目培育期2年执行。所有土地整治项目各乡镇(街道)要保证长期有人管护耕种,落实管理护责任人,严禁有抛荒、非法占用等现象发生。

二、落实种植和管护要求

(一)水田项目至少种植一季水稻,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人员到项目基地检查,根据水稻长势做好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杂草多的田块做好除草工作,田块缺苗严重无法补种水稻的补种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旱地项目必须种植小麦、玉米、高粱、大豆等一年生粮食作物。

(二)管护期每年商品有机肥施用量不少于1.5吨/亩(经县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认定为老田项目除外)。有机肥使用由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并提供使用有机肥材料复印件一套(购买申请表、转账凭证、发票,发货清单等)。

.补助标准

(一)新增水田项目种植一季水稻每年补助1950元/亩(其中种植补助1500元/亩,商品有机肥补贴450元/亩)新增旱地项目种植粮食作物,每年补助1550元/亩(其中种植补助1100元/亩,商品有机肥补贴450元/亩)。

(二)验收时未完成作物种植和管的项目、未填报验收申请的项目视为未培育,并按自动放弃奖励处理,当年的奖励资金不再补发。管护不到位的项目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酌情扣减培育面积。

四、其它事项

各乡镇(街道)要对今年新增的耕地管护工作进行自查,自查结论填写附件2。对照标准做好种植管护水田项目种植早稻的,旱地项目种植大豆、玉米的于202363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表(附件2),种植单季稻的于8月30日前提交验收申请表(附件2)。71日后我局将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报。

附件1.松阳县新增耕地2023年度地力培育项目清单附件1:松阳县新增耕地2023年度地力培育项目清单.doc

2.松阳县新增耕地2023年度地力培育验收申请表附件2:松阳县新增耕地2023年地力培育验收申请表.doc

3.松阳县新增耕地2023年地力培育情况乡镇(街道)汇总表附件3:松阳县新增耕地2023年地力培育情况乡镇(街道)汇总表.doc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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