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照《2020年法治松阳建设工作要点》(松委法办发〔2020〕6号)文件,结合全县教育工作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干部、师生遵法守法意识
(一)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制度。
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委集体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制度。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关键作用。定期通过局班子会议学法、利用机关干部夜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和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增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5月,我局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活动,局管干部进行了集体宪法宣誓活动。
(二)加强教职工、学生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一是通过校园广播、电子屏、微信平台、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进行了宣教活动,使广大师生做到知法、守法、护法。同时,利用宣传日、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机,通过法律知识讲座、竞赛、主题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在师生中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教职工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能力。二是以学校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如我局积极与团省委,团县委,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等多部门合作,先后组织开展了“青春不惑 与法同行”护航青少年系列活动;“迎六一普法类活动”;18周岁公民宪法诵读活动;法治征文活动;模拟法庭活动等,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6月,在职业中专成立全市首家“检察官办公室”。9月,我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县中小学国旗下宣誓活动,各校在国庆前组织全体师生高唱国歌、铿锵有力宣誓向国庆节献礼,并在每周按时开展形成常态化活动。在第五届浙江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丽水赛区选拔赛中,松阳一中学生杨琪尔荣获高中组特等奖,汇文中学学生刘晋东荣获初中组一等奖。
二、健全决策机制,有效保障行政决策质量
(一)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
对教育系统的“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完善,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印发了《松阳县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制定了《松阳县教育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二)全面实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建立由办公室负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一年来,共有1件不予行政许可事项。
(三)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
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继续聘请阙树法同志担任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加强与法律顾问的工作交流,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一年来,开展了23次活动,包括法律咨询、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参与案件及重大决策的研究讨论、参与其他法律事项服务等。开展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并及时将考核结果报送司法机关备案,及时完成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工作。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深入推进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1项,由局办公室组织法治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清理教育局全年公文发文记录等工作。规范性文件都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法定程序,并按时在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上报备。
三、推进依法治教,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1.继续推进教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认领82个事项进行维护管理,推进教育系统公共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公民上学一件事改革。顺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工作。31所学校入学缴费全部在浙里办App中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各中小学转学、休复学、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最多跑一次”的实现率100%。民营资本投资办学全流程“一件事”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时间)的实现率100%。全年新审批2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家教育机构变更事项审批,终止审批2家民办幼儿园。有345人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完成63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16本。对1家违法违规举办的幼儿园发给整改通知书,1家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取缔。组织开展了教育类21家培训机构年检。
2.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民办教育机构开展钉钉掌上执法、“双随机”抽查检查共109户次,参与人数15人,发现问题30多个并及时加以整改。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县市间核查2次,对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以及培训内容超纲、与竞赛招生挂钩等情况给予制止。对所有的培训机构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排查。聘请了12位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志愿监督员,全县共录入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的74家,发布了黑白名单。
3.强化教育领域矛盾化解工作。注重安全、信访工作,认真实施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全年开展信访件处置85件,调解化解教育系统的矛盾纠纷2件。积极认真办理涉及教育的县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和来信25件。
4.聘请法治副校长,推荐评选依法治校示范校。2020年度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聘请法治副校长58名,法治副校长通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教育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职业中专、松阳三中、水南小学、城北小学、古市小学等5所学校被认定为丽水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有13人报名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通过考试人员3人已取得执法证,加强了执法力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没有执法资格。完成2020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和申领工作,逐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
(二)推进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教育局在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分类细化主体、权限、步骤等具体内容,科学设定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等环节操作流程,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
(三)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备案公示制度。制定完善了《松阳县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记录规则和记录程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行政执法结合本行业、本部门实际,按照行政执法类别制定法治审核范围和具体标准,报同级政府法治机构备案。推广使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配备行政执法仪,运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以及“松阳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表”、“松阳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报告单”等措施。全年所有的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在松阳教育网站公示。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已建立的权责清单,教育局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和明确本单位及其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常态化。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