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00266421_4/2022-19574     发布机构:县市场监管局     来源: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27 14:33:19

文号:松市监〔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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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局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新形势、新要求,秉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理念,全面深入实施“法治立局”战略,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切实推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我局切实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等制度。局党组统一谋划和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政策法规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架构。2021年,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相关工作5次。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推动落实法治松阳、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工作,带头推进“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并亲自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局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相关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全年,共开展局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6次。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强化建章立制,持续优化市场监管制度供给。

(1)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在制定执行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于2021年2月份,出台了县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同时,为加强食品领域的行刑衔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会同县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松阳县食品消费类民事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试行)》。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开展“烦企扰民”、涉及行政处罚内容、脱漏管行政规范性文件核查等专项清理自查6次,完成我局牵头实施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茶叶初加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松政发〔2015〕34号)的修订,以及松阳县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联合发文的《松阳县渔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的合法性审查。

(3)推进县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质效提升。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对本局的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流程等执法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复核,确保公示信息准确及时。同时,根据市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问题,专门发布整改规范通知,并组织培训,有力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全面落实。

(4)完成我县商务、盐业执法事项划转。2021年4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和省局工作部署,我局与县经商局对接协调,完成商务、盐业执法划转事项确认,并订立《商务、盐业监管执法合作机制》,明确自2021年4月11日起,原县经商局行使的94项商务行政处罚事项和15项盐业行政处罚事项整合划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划转事项确认后,即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

2.聚力改革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提升“放管服”改革效能。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梳理县级涉及审批监管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33项,并于11月份发布《松阳县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全面落实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等举措,重构便利化登记流程,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注销时间,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公积金登记等环节实现闭环,企业开办网办率90.06%,开办时间提速至0.5个工作日。2021年,办理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072件,优化准入服务事项1495件,审批改为备案事项236件;全年企业注销318户,其中网上办结292户、简易注销数284户,注销网办率91.82%,简易注销占注销比89.31%。

(2)市场主体“精准年报”,“小微企业三年成长”再开新局。按照“协同高效、平衡推进”的工作要求,有序开展2020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各在册市场主体可通过浙里办、“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进行网上申报,我局亦可通过上述渠道对在册市场主体年报进行精准催报。至年报申报截止之日,我县应报企业3658户,已报3506户,全零申报率0.43,年报率95.84%,其中重点领域年报已报36家,年报率100%;应报农民专业合作社435家,已报424家,年报率97.47%;个体户应报16832户,已报17041户,年报率100%;年报成绩综合排名位列全市第一。

作为第三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开局之年,2021年我局深入实施新的“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服务环境、激发内生动力、突出发展特色,促进了全县小微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全年新增小微企业613家,任务完成率175.14%,其中八大万亿重点产业小微企业145家,任务完成率207.14%。

(3)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一件事改革,激发企业新活力。围绕松阳“三香”和不锈钢等重点产业,服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广应用“浙江知识产权在线”,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核心“价值”。2021年,新增注册商标980件,累计获得授权专利557件,有效发明专利总数125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11件。浙江知识产权在线“一站式管理”有效发明专利企业上线应用41家、“一链条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办结率100%、专利转移转化33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100%,协调中国银行为6家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14亿元。重点加强电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开展电商企业法律政策宣传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个性指导,新建成松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品牌指导服务站。

3.强化监管执法,持续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保安全。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重点安全领域依法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食品安全稳步提升。高质量创成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排名全省前列。高效处置涉疫“冻带鱼”、奶枣、车厘子、龙眼、火龙果等事件,为全县百姓竖起坚固的防疫屏障。高质量建成2个四星级食安办、9个三星级食安办,基层食安办综合协调水平不断提升。创新实施“双卡溯源”“红黑榜”晾晒、食安金融联合惩戒等举措,先进经验两度获省局章根明局长批示肯定。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查,2021年共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定量检测1068批次、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2.8万批次。二是药品安全稳扎稳打。建成民生药事服务站2家、24小时“网订店送”药店2家;积极推进化妆品“百千万”放心消费示范工程,创建示范商场2家、示范单位12家。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2021年共抽检药品55批次、医疗器械8批次、化妆品6批次。慎终如始抓好零售药店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退热、止咳药品禁售和购买疫情监测四大类药品人员的实名登记要求,2021年共上传实名登记信息13.37万条。三是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有序。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围绕关键环节,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一批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安全联锁保护装置失效、焊接喷嘴式流量计风险等隐患,全年共出动检查人数335人次,检查企业126家,检查设备281台,排查隐患260处,立案2起。四是产品质量安全稳中有进。推进实施质量强县和标准化战略,深化块状产业产品质量提升,制定《松阳不锈钢管产品质量提升活动方案》,联系国家特种金属结构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与县不锈钢行业协会共同开展松阳不锈钢管产品质量提升活动,并开展不锈钢管风险监测,共抽检样品90批次,发现隐患14个,由检验机构对企业单方面出具检测及技术分析报告,同时对企业生产质量控制、检测过程等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升检测以及产品质量把控能力。2021年,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检53批次。牵头抓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全链条抓好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

(2)“互联网+监管”大格局全面构建。牵头推广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提升监管效能,构建“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格局。2021年,我县26个职能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5659次,其中专项检查414次,即时检查3358次,事件核查162次,掌上执法检查5659次,掌上执法率达到100%;抽查事项数295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抽查任务总数231项,已完成任务数229项,任务完成率99.13%;发起并有执行任务数205项,引用信用规则率97.56%;参与跨部门抽查任务总数59次,跨部门监管率25.54%;事件处置585件,事件处置率100%,其中投诉举报转执法平台542件,投诉举报处置率100%。在市局10期晾晒中,我局均以出色的成绩稳居第一。同时,我局注重加强信用监管,在双随机任务中引入信用规则,对重点监管对象、黑名单企业、信用等级低下企业等提高抽查比例,持续深化平台推广应用,推动信用监管、协同监管。

(3)综合执法彰显市场监管权威。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体系建设,形成一支强大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2021年,组织开展了2021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校外教育培训领域综合执法、农村假冒伪劣专项执法、“冷链”食品专项执法、扎啤用工业“二氧化碳”专项检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等系列执法行动,通过严查房地产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等系列案件,着力清除行业“潜规则”,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有力维护了我县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全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19件,罚没款294.01万元,其中涉刑移送案件3件、大要案25件。

(4)“放心消费”让百姓更安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扎实开展“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持续畅通投诉维权渠道,加强消费调解。2021年,全县共建成放心消费单位457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6家、放心工厂70家、放心消费商圈3个,全部超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218件,涉及争议金额共计15.67万元,挽回消费者损失 12.37万元。

4.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的规定,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的质量评查标准和要求,对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审核、复核,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年共办结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19件,全部由政策法规科或者办案机构法治员进行案件审核,案件审核率100%;没有发生因行政处罚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2)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工作部署,由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开展了2次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办案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要求报送相关案卷参加市局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在市局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局提交案卷的评查成绩名列全市第一。

(3)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全年无被纠错。由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和局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及时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相关工作。全年共新收到行政被复议案件61件(县政府58件、市行政复议局3件),除2件尚未办结外,其他59件均无被纠错情况。在省局组织开展的全省系统“三比一讲”竞赛中,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四项指标中三项全省并列第一、一项位列全市第一。

5.强化普法教育,持续营造学法尊法浓厚氛围。

(1)“学法考法”推动干部学法。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制定和实施年度干部学法计划,以“市监讲堂”、“书记讲堂”等平台为载体,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干部年度学法时间均不少于40学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全员参加5月份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活动和9月份的全国第二届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线上初赛,取得实效。在县普法办组织的年度普法建档考试中,参考率、通过率均达 100%。我局还于12月3日组织今年新提拔的7名中层干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2)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社会化普法。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依托“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平台,结合新冠疫情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普法“六进”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全年共组织“3.15”、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等普法活动29场次,并与县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防范经济犯罪、打击网络诈骗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次。2021年11月底,依照省市局“八五”普法规划的精神,完成了县局“八五”普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的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1.监管执法的制度规则、机制方法不够完善。机构改革及综合执法改革的进程中,法律法规不完善、职权人事不匹配、追责标准不合理等问题使基层监管执法面临较大系统性风险。

2.基层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市场监管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的推进,现有执法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能力提升乏力,法治专业人才缺乏,不适应现代化治理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突显。

3.普法学法氛围仍需加强。市场监管的领域广、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多、监管对象发展变化快的特点,对干部学法教育和公众普法宣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积极作为,全面推进本局法治建设。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法治立局”战略实施,对标对表全国法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指标和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好本局法治建设和相关创建工作任务。

(二)以营商环境最优化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证照分离”2.0版,加快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等系列举措。

(三)以市场环境公平有序为目标,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食品药品为重点的安全监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迭代升级,开展市场监管“铁拳”“亮剑”等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则和流程,强化法制审核、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行政执法监督。

(四)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目标,推进市场监管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消费纠纷和行政争议化解机制,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和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等渠道。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在浙江”的松阳实践,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双下降”行动。

(五)以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为目标,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清单化,深入开展社会化大普法,丰富普法的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制度落实,有效提升全局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水平。

松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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