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科室:
《四都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乡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都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编制原则
1.4适用范围
1.5预案执行与修订
2 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
2.2河流水系
2.3山洪灾害成因
3 组织体系
3.1组织机构
3.2工作职责与分工
3.2.1乡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3.2.2 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
4 监测预警
4.1监测内容及要求
4.2预警启用时机
4.3预警程序
4.4 预警响应
4.4.1 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响应
4.4.2 准备转移预警信息响应
4.4.3 立即转移预警信息响应
4.4.4 信息中断后预警信息处置
4.4.5 预警解除
5 人员转移
6 抢险救灾
6.1 抢险救灾准备
6.2 抢险救灾
7 保障措施
7.1 汛前检查
7.2 宣传教育及演练
7.3 纪律保障
8 附件
8.1 乡防指人员及各工作组名单
8.2 四都乡重要村落分布图
8.3 乡级山洪灾害防御清单
8.4 重要村落预警指标成果表
8.5 避灾安置场所基本信息
8.6 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名单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规范山洪灾害防御程序,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工作,确保科学、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害人员避险转移办法》《浙江省山洪灾害预警管理办法》《松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四都乡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本预案适用于四都乡范围由强降雨在山丘区引发洪水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
四都乡位于松阳县东北部,东与望松街道相邻,北与濂竹乡相接,西与武义县柳城畲族镇相连,南与三都乡交界。乡政府驻地据松阳县中心约7.71km,全乡总面积53.94km2。
2.2 河流水系
四都乡境内属瓯江水系,主要水源网络由四都源等溪流组成,水系发达,河道曲折,河谷狭窄,河床陡峻,坡降大,洪水暴涨暴落,为典型的山区性河流。
2.3 山洪灾害成因
山洪灾害致灾原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个方面。其中,自然因素主要指降雨因素和地质地貌因素,社会因素主要指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四都乡山洪灾害的主要成因有:
(1)强降雨是触发山洪灾害的直接因素和激发条件
四都乡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年内变化很大、历时短,但是强度大,局部地区会造成严重的洪水、泥石流灾害。
(2)地形地貌是山洪灾害发生的物质基础和潜在条件
流域内山谷狭长,河段弯曲,河床纵坡陡急,容易造成山洪暴发,并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加剧山洪灾害的发生
为了发展经济,山丘区频繁的进行资源开发和建设,人类活动对地表环境产生了剧烈扰动,导致甚至加剧了山洪灾害。
3 组织体系
3.1 组织机构
乡级山洪灾害防御管理组织主要按乡、村二级建构,松阳县防汛防旱指挥部进行领导与业务指导。
四都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乡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统一领导和组织。乡防指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乡长担任,乡级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乡防指下设综合调度组、信息报送组、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
四都乡下辖各行政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各村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村干部任副组长,下设监测预警小组、人员转移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各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在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中明确,每年汛前完成人员信息更新工作。
3.2 工作职责与分工
3.2.1 乡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指挥:负责全乡山洪灾害防御全盘工作,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行使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全乡总动员等指挥权。
副指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的监测和洪灾抢险,随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动态;落实指挥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避灾救灾;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设施修复等工作。
综合调度组:负责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沟通联系和综合协调;负责汇总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动态,发布灾情及有关信息。
信息报送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市防指、气象、水利等部门单位与监测预警组的各种信息,及时掌握暴雨、洪水预报、滑坡、泥石流、水库堤防运行情况等信息,为乡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监测预警组:负责监测辖区内水雨情站点水位、雨量等信息,收集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山洪危险区人员情况、泥石流沟状况、滑坡点位移等与山洪灾害预警相关的资料,并把监测到的山洪灾害信息,及时报乡防指和上级山洪灾害防御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人员转移组:按照乡防指和上级指令,组织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抢险救援组: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后勤保障组: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
鉴于上述各工作组人员每年可能有变动,为此,规定每年汛前对工作组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山洪灾害防御部门。
3.2.2 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
组长:全面负责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副组长:落实组长发布的人员转移和抢险指令,重点负责本村山洪危险区人员转移和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
监测预警小组:负责本村水位尺、雨量筒的监测;村域范围内水利工程的安全巡查,负责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根据组长命令发布人员转移信号,并向乡防指报送水雨情监测信息。
人员转移小组:在预警信号发布时,负责通知危险区内居民转移到指定安置点,协助行动不便的人员,确保每一户转移到位、不回流。
抢险救援小组:负责出险后工程抢险和被洪水围困人员解救工作,没有险情时协助人员转移组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4 监测预警
4.1 监测内容及要求
监测预警组组长抓好监测工作,组织组员做好雨量监测、水位监测工作,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县防指、县水利局,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依据。
4.2 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布置监测预警人员上岗。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人员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泥石流、滑坡等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征兆时,监测预警人员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当水库或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4.3 预警程序
汛期为4月15日-10月15日,特别是降雨集中期内,乡防指、村级工作组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相互之间保持电话联系。
(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市防指发布,乡防指可参照县→乡→村→网格→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县防指、县水利局接到雨情、水情、地质灾害预报等信息后,立即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预警方式通知乡防指,乡防指收到后及时通知各村、网格,各村工作组、网格责任人收到后及时通知各户。
(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级监测预警员可直接报告县防指和县水利局,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警报信号可因地而异,做到简单实用,人人知晓。
(3)建立流域上下游相邻行政村(重要村落)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上游行政村(重要村落)的监测预警信息应及时通报下游行政村(重要村落)。
图4.3-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图4.3-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4.4 预警响应
4.4.1 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响应
(1)乡防指收到县防指和县气象局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后,将信息通知全体乡防指成员和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乡防指副指挥上岗指挥,综合调度、信息报送、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后勤保障、抢险救援组人员应到岗待命。监测预警组着手做好雨量、水位观测准备,信息报送组做好发布预警前的各项准备。
(2)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收到乡防指告知的灾害性天气预报后,将信息通知各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成员、网格责任人,村防汛防台工作组组长上岗指挥,村监测预警小组人员到岗到位,做好监测、预警的准备工作,重要村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防御工作组人员进岗待命。
4.4.2 准备转移预警信息响应
(1)乡防指收到县防指、县水利局发布的准备转移预警信息后,立即将信息通知至乡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汛防台工作组,乡防指各指挥人员全部上岗指挥,监测预警组、信息报送组密切掌握情况,驻村干部和其他各组人员进入村组,及时将信息通知到危险区的村民、施工作业区等有关单位,通知危险区的人员实施转移或做好紧急转移准备,并随时向上级防指汇报水雨情和受灾情况。
(2)村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在收到县防指、县水利局、乡防指发布的准备转移预警信息后,及时将信息通知到各村防汛防台工作组成员、网格责任人和危险区内各居民。监测预警小组加强监测,重要村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抢险救援小组进户组织危险区人员做好各项紧急转移准备工作,并随时向乡防指汇报水雨情和受灾情况。
4.4.3 立即转移预警信息响应
(1)乡防指收到县防指、县水利局发布的立即转移预警信息后,立即将信息通知到乡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及各机关单位、事业团体等,全部责任人员到岗到位,启动预案。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立即赶赴相关村,投入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协同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做好危险区人员紧急转移;后勤保障组立即组织抢险物资供应、抢险设备调配,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监测预警组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工作,并随时向上级防指汇报水雨情和监测情况。
(2)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在收到县防指、乡防指发布的立即转移预警信息后,马上将信息通知到全村所有住户,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启动预案,投入抢险救灾。村监测预警小组及重要村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不间断地实施监测巡查工作,并及时把监测信息迅速上报告县、乡防指;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做好人员转移、撤离、安置工作。
4.4.4 信息中断后预警信息处置
县、乡、村(社区)信息中断且天气持续恶劣,乡防指应立即派人赶往相关村(社区),组织指挥避灾、救灾、抢险工作。村防汛防台工作组应根据当地雨水情、工程险情,自行启动预警程序,发布人员撤离命令,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做好群众转移、撤离、安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4.4.5 预警解除
当山洪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生变化时,乡防指根据事件分级标准,适时调整(提高或降低)预警响应等级。
(1)基本原则:转移时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2)转移路线:转移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避开跨河、临河或易滑坡等地带,确保不发生滑坡、坍塌、积水、泥泞、障碍物阻挡等不安全因素。
(3)安置地点:安置点应安全可靠,在暴雨或大暴雨情况下,不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在保证所有避洪人员安全的同时,基本保证各项临时的生活所需。
(4)强制转移: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紧急情况时,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
(5)人员返回: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被转移群众擅自返回。
(6)当发生险情时,如果各转移队与上级失去联系,应该独立和果断地应付突发事件。
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应设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明确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以确保灾情发生时人员转移、安置的顺利进行。
(1)每年汛前及汛期要加强山洪灾害宣传,普及防御知识,增强防灾意识;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3)每年汛前乡卫生部门准备必要的救助装备,乡政府安排或筹措一定山洪灾害抢险救灾资金,并准备一定的抢险救灾物资。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指报告的同时,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2)对可能造成新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需首先将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做好清理、卫生防疫工作,控制衍生性病毒的发生和蔓延;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6)做好灾区治安持续稳定工作,可适当加大治安处罚力度,消除治安隐患,确保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7)迅速组织力量抢修通信、交通、供电、供水等生命线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灾情,请求援助;
(8)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自力更生组织生产自救和恢复生产。
每年汛前,乡防指应组织人员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村级监测预警小组成员负责监测。
7.2 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宣传卡、村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教育,让群众增强山洪灾害防御的意识。根据预案划定的山洪灾害危险区设立醒目标识牌,注明避灾安置点、转移路线等;
(2)组织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监测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3)对处在山洪灾害危险区的村民发放明白卡,对危险区可能出现的险情、范围、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进行详细说明;
(4)组织区域内人员开展实战演练,使重要村落监测预警员和群众能够熟练掌握监测预警的方法,明确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7.3 纪律保障
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汛期监测预警组、信息报送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及时通知乡主要领导、驻村干部及村主要负责人上岗值班;
(3)暴雨天气时,乡主要领导、驻村干部及村主要负责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4)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8.1 乡防指人员及各工作组名单
组类 | 岗位 | 职务 | 姓名 |
指挥 | 指挥 | 党委副书记、乡长 | 张玲燕 |
副指挥A | 副乡长 | 胡 俊 | |
副指挥B |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 吴昊东 | |
综合调度组 | 组长 | 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 洪美娣 |
成员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徐少杰 | |
信息报送组 | 组长 | 妇联主席、综合信息指挥室专职副主任 | 叶 琳 |
成员 | 团委副书记、党建统领平台副主任 | 翟羽洁 | |
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 作人员 | 毛慧霞 | ||
民政经办服务人员 | 吴文慧 | ||
监测预警组 | 组长 | 平安法治平台副主任 | 金新林 |
成员 | 经济生态平台主任 | 何亮伟 | |
一般干部 | 谷凌峰 | ||
一般干部 | 泮冬梅 | ||
人员转移组 | 组长 | 四级主任科员 | 刘 斌 |
成员 | 经济生态平台副主任 | 夏礼胜 | |
平安法治平台副主任 | 毛伟明 | ||
一般干部 | 包礼辉 | ||
抢险救援组 | 组长 | 党委委员 | 鲍朝火 |
成员 | 三级主任科员 | 纪定锋 | |
团委书记 | 郑广达 | ||
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人员 | 陈金坪 | ||
后勤保障组 | 组长 | 副乡长 | 叶 楠 |
成员 | 驾驶员 | 程智亮 | |
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 作人员 | 方月君 |
8.2 四都乡重要村落分布图
序号 | 重要村落名称 | 危险区基本情况 | 计划转移人口 | 安置地点 | 负责人 | ||
户 | 人 | 备注 | |||||
1 | 下包村上河 | 12 | 12 | / | 12 | 村级避灾安置场所 | 包水达 |
2 | 下包村东坑 | 12 | 12 | / | 12 | 村级避灾安置场所 | 包水达 |
3 | 四都阳村汤城 | 1 | 1 | / | 1 | 村级避灾安置场所 | 包水达 |
4 | 下包村下包 | 9 | 10 | / | 10 | 村级避灾安置场所 | 包水达 |
8.4 重要村落预警指标成果表
行政村 | 自然村 | 土壤含水量/前期降雨 | 指标类别 | 汇流时段 | 准备转移预警指标 | 立即转移预警指标 | |
1 | 下包村 | 下包 | 0.90Wm | 雨量 | 1.01(τ) | 53 | 62 |
2 | 下包村 | 上河 | 0.90Wm | 雨量 | 1.5(τ) | 45 | 55 |
3 | 下包村 | 东坑 | 0.90Wm | 雨量 | 1.5(τ) | 45 | 55 |
4 | 四都阳村 | 四都阳村汤城 | 0.90Wm | 雨量 | / | / | / |
8.5避灾安置场所基本信息
级别 | 场所名称 | 场所面积(m2) |
乡级 | 松阳县四都乡避灾中心 | 400 |
村级 | 下包村避灾安置点 | 300 |
村级 | 陈家铺村庄河避灾安置点 | 300 |
村级 | 松阳县四都乡陈家铺村(陈家铺自然村)避灾中心 | 300 |
村级 | 松阳县四都乡平田村(塘后自然村)避灾中心 | 120 |
村级 | 松阳县四都乡四都阳村(榔树自然村)避灾中心 | 510 |
村级 | 松阳县四都乡四都阳村(午岭自然村)避灾中心 | 510 |
村级 | 松阳县四都乡四都阳村(柘坑自然村)避灾中心 | 240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洪美娣 | 队长 |
2 | 吴昊东 | 副队长 |
3 | 胡俊 | 副队长 |
4 | 包礼辉 | 队员 |
5 | 何更森 | 队员 |
6 | 包水达 | 队员 |
7 | 包林生 | 队员 |
8 | 丁有金 | 队员 |
9 | 丁菊红 | 队员 |
10 | 鲍景福 | 队员 |
11 | 丁有法 | 队员 |
12 | 鲍金火 | 队员 |
13 | 陈建武 | 队员 |
14 | 江永东 | 队员 |
15 | 江金亮 | 队员 |
16 | 曾文水 | 队员 |
17 | 陈邦根 | 队员 |
18 | 陈松湖 | 队员 |
19 | 陈家成 | 队员 |
20 | 陈松延 | 队员 |
21 | 陈家寿 | 队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