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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年来,为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我县实施了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项目,对低收入农户发展“茶、菌、果、蔬、竹、畜、禽、渔”等特色种养业及小规模经营业、加工业的,根据产业发展规模、成效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2022年省委巡视发现,部分乡镇未按照低收入农户实际产业发展规模和《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到户项目补助标准》核算并发放补助资金,存在均分补助资金的问题。
为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3年2月6日—2月13日
二、自查内容
2018—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项目申报、验收及资金发放过程中是否存在:(1)搞平均主义,未按照低收入农户实际产业发展规模和补助标准核算并发放补助资金;(2)优亲厚友,补助资金发放明显有失公平;(3)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助资金;(4)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对本辖区内的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摸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填报《松阳县2018-2021年度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23年2月13日下班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联系人:沈聪英,联系电话:8062531。
附件:松阳县2018-2021年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