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茶叶等作物“肥药两制”暨绿色防控和化肥化学农药零使用示范方创建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3-1417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2-23 09:30:18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文件

  

松农发〔2023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13号)《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深化农药定额制改革、全面推进绿色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植20207号)、《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22年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植20228号)、《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丽水市土肥植保能源工作要点及年度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丽农便函202231号)等文件要求,经农业主体申报、乡镇(街道)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农业主体实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等程序,各农业主体已完成了申报内容的实施,现将2022年茶叶等作物肥药两制暨绿色防控和化肥化学农药零使用示范方创建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6万元拨付给各实施主体,具体补助清单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茶叶等作物肥药两制暨绿色防控和化肥化学农药零使用示范方创建项目资金补助表附件2022年茶叶等作物“肥药两制”暨绿色防控和化肥化学农药零使用示范方创建项目补助表.doc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326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222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