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2021年县政府第89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城光联链智慧交通设备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及因厂房面积调整签订的补充协议,通过企业申报并经本单位审核,决定给予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厂房租金返还奖励103.2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802090,联系人:陈金辉。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地址:松阳县青云路208-1号;邮编:323400)。
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名,开发区管委会按规定对其身份保密,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附: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厂房租金返还奖励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政策依据 | 奖励内容 |
1 | 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89号 | 前三年(2022-2024年度)租金先交后返,由乙方先行支付后,租金(不含税)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返还。 |
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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