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松阳县委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21〕18 号)文件精神,通过企业申报并经我中心审核,决定分别给予辅导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信建投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邵路伟、陈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项目的负责人邓德祥,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承办项目的负责人张倩10万元奖励,共计奖励资金40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我中心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中心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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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23400
联系单位:松阳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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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兑现辅导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三家中介机构奖励资金情况表.et
松阳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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