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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22 16:16:03 来源: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点击数:

松阳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松乡振组办〔20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时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关于公布我市2022年度表彰奖励通报表扬项目的通知》(丽评组办〔202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名额

(一)成绩突出集体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成绩突出个人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优秀代表,根据名额分配推荐先进个人。

(三)名额分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40个,个人60详见附件1)

二、推选条件

(一)成绩突出集体

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县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评定,无需申报。

(二)成绩突出个人

1.政治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工作一线,守法守德守廉,广受当地干部群众称赞公认的“一懂两爱”干部。

2.奉献务实。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勤学习、善思考、勇创新、讲奉献、重实际、能落实,有强烈“三农”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一懂两爱”干部。

3.业绩突出。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有为、主动担当,在“五个振兴”及双增消薄、大搬快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中成效明显、亮点突出,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一懂两爱”干部。

三、推选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推选、严格把关,有关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审核,确保推选对象在乡村振兴中的突出示范性、引领性,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于2023224日前纸质材料盖章一式报至县乡村振兴办联系人叶益兰联系电话8819117,地址县农业农村局519室)

附件:1.松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

个人评定

2.松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推荐表

松阳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松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和个人评定名额

一、先进集体(40个)

)成员单位13个)

1.党群和综合类4个

  2.经济管理类5个

3.社会管理类4个

乡镇(街道)(6个)

1.平台提升类3个

2.城乡统筹类3个

乡镇(街道)单项工作(21个)

1、共同富裕工作3个

2、双增消薄工作3个

3、大搬快聚工作3个

4、“非粮化”整治工作3个

5、美丽乡村工作3个

6、双招双引工作3个

7、有机茶乡工作3个

二、先进个人(60人)

(一)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机构(5名

 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各1名;

(二)县乡村振兴工领导小组员单位36名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移民工作中心、县档案馆、县供销社、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气象局、人民银行松阳支行、供电公司、县统计局各1名共32名,县农业农村局4名(牵头);

(三)乡镇(街道)19

各乡镇(街道)各1名。


附件2

松阳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推荐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主要事迹


推荐单位

党组织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备注:本表一式份报县乡村振兴办。




松阳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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