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6日拟对浙江鸿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无纺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3-14044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2-16 14:43:0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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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6日拟对浙江鸿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无纺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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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鸿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无纺布项目

松阳恒兆智能制造产业园10

浙江鸿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约1633万元,购置混棉机、梳理机、针刺机、烫平机和喷墨机等生产设备,以涤纶短纤维、低熔点聚酯纤维、水性油墨等为原辅材料,采用混棉、梳理、铺网、针刺、烫平、卷布、开边角料、喷墨等生产工艺,建设形成年产2000 吨车内饰无纺布的生产能力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纳管排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涤纶混棉、梳理工序须在密封空间内进行,粉尘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烫平废气、喷墨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1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962-2015)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边角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216日至20232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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