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松阳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该《决定》为推进松阳法院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此举进一步强化了全县上下对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共识,也是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关注支持执行难“顽疾”化解、逐步探索构建“人大+法院”执行联动格局的一个缩影。 推动代表助力“执行难”问题化解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焦点,也是司法工作的痛点和难点。为此,松阳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助力“执行难”问题化解,鼓励引导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人熟、事熟优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人大力量。 2022 年 11 月,松阳县委开展“出清执行案件终本库 提升司法公正感受度”专项攻坚活动,叶村乡松山村的县人大代表吴云龙积极参与任务逐案研判、出清策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跟案执行、随案监督、协助和解、协调化解的积极作用, 通过主动上门家访、做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思想工作等方式,推动被执行人的思想改变,并陪同各被执行人前往法院履行法律义务。短短2日,便将松山村领办的 7 件任务全部完成。期间,吴云龙通过融汇情理法、释法析理,达到了消除双方隔阂、减少对抗的效果,提高了当事人对公正审判的信任,修复了当事人社会关系,取得了良好的解决效果。 调研出台《决定》 强化制度保障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一直重视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连续5年对县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开展跟踪督查。为破解执行工作单打独斗、综合治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的瓶颈,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多次听取县法院执行工作专题汇报,对“执行难”案件攻坚行动给予大力支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监察司法工委等还多次到法院、乡镇和部门调研,广泛听取各方对破解执行难的意见建议,就县人大履职监督、支持执行工作进行沟通协调,为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相关决定奠定基础。 1月18日,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助推终本出清专项攻坚行动提供坚强制度保障。该《决定》对政府及相关单位积极支持法院依法公正行使执行权、配合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县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对强化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进行了专门规定,进一步明确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督促、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该《决定》的出台,有利于推进形成全县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构建起执行联动格局和监督管理体系。 融汇代表力量 打造“代表联络站+执行监督”模式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探索引入人大代表担任“执行监督员”深入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方式。由县法院在全县19个乡镇各聘任1名县人大代表担任执行监督员,推动人大代表跟案执行、随案监督、协助和解、协调化解的常态化,发挥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作用,助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同时,松阳县人大常委会找准人大监督执行工作的结合点,积极探索新时代人大监督执行工作的新思路,打造出“代表联络站+执行监督”模式。下一步,将在松阳县法院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密切人大代表与法院工作的联系,依托县域“1+8”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平台,引导动员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入基层治理共同体。以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法院工作的联系,让代表履职的路径更宽阔、履职更接地气、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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