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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0〕3号)和《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松阳县商品有机肥使用补贴工作的通知》(松农发〔2022〕33号)等文件要求,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全县共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11152.86 吨,经申报、审核、抽查,符合2022 年度第二批推广使用补贴政策的商品有机肥有10770.61吨,应兑现财政补贴资金323.1183万元。补贴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下达的资金中支出。
经公示无异议,现将 2022年度第二批商品有机肥推广财政补贴资金323.1183万元予以拨付。联系人:吴林土,联系电话:8065655。
附件:2022年度松阳县第二批商品有机肥推广财政资金补贴对象发放清单
2022年度松阳县第二批商品有机肥推广财政资金补贴对象汇总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