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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产发〔2022〕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33号)与《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松农发〔2022〕113号)等文件内容,规定产地冷藏保鲜项目采取“双限”支持,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建设设施造价的30%,单个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项目申报、实地踏勘等流程,对松阳县启岸家庭农场冷库建设项目立项,计划下达补助资金62.3850万元(详见附件)。
请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及时做好总结,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项目审计复查和绩效评价等事宜。
附件:第三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第三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建设计划与资金分配表.wp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