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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助推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23-12-04 08:45:00点击数:

为持续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松阳县通过健全完善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领导体制、县乡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和执法监督机制,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质效提升。今年以来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条线覆盖由10个提升至16个,执法事项实施率由不足3%跃升至50%左右,案件数由200件左右提升至900余件。

一是健全基层党管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体制。坚持在党管组织的大系统中去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原则上由乡镇(街道)政法书记兼任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切实将党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和基层治理效能,有效破解属地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问题。

二是完善县乡条块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编制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级别管辖、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县乡间常态化联合执法等制度汇编,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巡查与县级部门线索移送、基层治理四平台网格员线索上报的融合效应,健全部门和乡镇(街道)间信息通报、执法协作、业务指导、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推动构建协调配合顺畅、工作运行高效的县乡执法工作体系。

三是优化县乡联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与乡镇(街道)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赋权业务主管部门履行批后监管、业务指导等职责,属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履行直接监督职责。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监督方式,推进数字监督与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效性,推动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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