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四都乡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四都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4_0/2023-21884     发布机构: 松阳县四都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12-28 11:21:2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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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属各岗位:

为了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建立四都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请你们结合本村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四都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玲燕

副组长:陈  翀

成  员:毛伟明  刘  斌  包礼辉  郑广达  翟羽洁

各行政村村委主任为组长,村委委员为成员。

二、乡人民政府乡长、分管副乡长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地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经济发展规划中;

2.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作出决策;

3.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并保证其必要的工作条件;

4.督促、检查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责任;

5.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突出的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地治理和预防措施。

三、村民委员会主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本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2.建立健全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规章制度;

3.及时处理在本村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出现重大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4.对本村所有道路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5.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宣传工作,切实做到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

6.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和相关部门开展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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