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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检指标
(一) 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
(二) 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字方向和公益性原则的情况;
(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
(四) 群团组织建设、维护校园和谐、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
(五) 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
(六)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七) 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八) 办学条件情况;
(九) 规范办学情况;
(十) 教师队伍建设和师生权益保护情况;
(十一) 聘用外籍教师及管理情况;
(十二) 财务状况,收入支出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
(十三) 法人财产权的落实情况;
(十四) 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 年检程序
(一) 学校自查。教育局对所辖区域内民办学校年检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民办学校做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总结。同时民办学校按照要求填写《年度民办学校自查报告书》、准备年检材料、自行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 材料报送。各民办学校向教体局报送年检材料。
(三) 资料审查。教育局对学校所报材料进行审查。
(四) 实地检查。教育局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组织检查组对学校进行实地检查。
(五) 公告。教育局在局网站或政府网站对所属民办学校年度办学年将情况进行公告。凡年检合格的学校,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年检结论戳记。年检存在问题的学校按照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时间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三、 年检结果
序号 | 镇街 | 学校名称 | 年检结果 |
1 | 西屏街道 | 松阳县汇文中学 | 合格 |
四、行政处罚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