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458_0/2023-21536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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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文号: | 松发改粮〔2023〕55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02-2023-0005 |
有效性: | 有效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松阳县“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为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促进我县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五优联动”提质扩面高水平建设“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浙粮〔2020〕23号)文件精神,现将《松阳县“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原《松阳县“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松发改粮〔2021〕141号)同时废止。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松阳县“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
松阳县“五优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促进我县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我省“五优联动”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粮〔2019〕7号)《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推进我省粮食产业“五优联动”的指导意见》(浙粮〔2021〕23号)文件精神和丽水市粮食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央“六保”工作任务,立足松阳县情粮情,坚持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加快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为抓手,进一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打造优质粮食产业链,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构建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优”字当头,使优质品种、优质产品能够得到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普遍认同,努力实现优粮优价、创造良好效益。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粮食订单、地方储备等政策资源,引导有关各方积极参与,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并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分发挥政府部门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搭建服务平台,通过市场化操作,引导各类粮食市场主体走“优质优价”之路。 (三)坚持公开操作,公平竞争。确定参与“五优联动”的粮食加工企业,以及优质粮食的品种指定、订单落实、订单收购、出库销售等环节,都要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让利益相关方都享有知情权,防范廉政风险。 三、订单计划及品种
(一)订单计划
根据当年年度考核任务要求,确定“五优联动”实施面积任务数、计划签订订单面积,并从当年储备粮轮换计划中安排对应数量作为“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享受同等的订单奖励政策。
(二)试点品种
试点品种根据县农业部门意见、加工企业需求和农户种植意愿综合选定,质量要求国家标准三等及以上。
2023年度我县实施面积任务数为2900亩,计划签订订单面积3000亩,从本年度县级储备晚稻轮换计划中安排1350吨作为“五优联动”优质晚稻订单,享受同等的订单奖励政策。试点品种选定为优质晚稻品种华浙优261。今后的订单计划和试点品种将根据当年市里的任务要求进行调整,并在当年的“订单粮食”工作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主要做法
(一)确定参加试点加工企业
当年本地收购的优质订单粮食用于“五优联动”,即实行一年一轮,在规定期限内,实行包干轮换。参与合作的骨干粮食加工企业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收储公司与加工企业签订包干轮换合同,合同明确品种、数量、质量、购销价格、履约保证金、入库时间与提货时间及三方责权等。
(二)确定生产主体和订单落实
根据当地规模以上的种粮大户订单种植意向,县农业部门提供规模以上种粮大户,由加工企业确定种粮大户,并将当年的优质晚稻订单计划进行分解落实,由加工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当地规模以上种粮农户签订《优质晚稻订单收购合同》,合同明确品种、数量、质量、收购价作价办法、收购起止时间及责权等,该合同并报县发改局备案。
(三)订单生产安排
按订单合同指定品种和数量等要求,由县农业部门指导农户育秧生产及生长期田间管理等,加工企业可参与种植对接,确保订单落地。
(四)订单收购和结算
参照兄弟县市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试点期间由粮食收储企业组织优质订单粮食收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订单奖励政策,收购价格不得低于浙江省最低收购价,并实行优质加价政策,优质加价为200元/吨,加价部分由加工企业通过粮食收储企业支付给投售的种粮大户。
对农户按规定优质品种晚稻订单合同交售的粮食,在验质、计量、收购入库后,由收储企业及时向售粮大户兑现售粮款。
(五)收购质量检验
优质晚稻订单收购质量由县粮食收储公司按日常监督程序进行质量监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收购质量标准及卫生指标标准,并要进行满仓鉴定。
(六)轮换销售
按照储备粮管理办法,根据不超过6个月轮空期的要求,由参与试点加工企业采取包干轮换方式进行轮换销售,在来年出库时,若顺利完成顺价销售,再由县财政给予试点粮食加工企业200元/吨优质加价补贴。收储公司与加工企业签订包干轮换合同,合同明确品种、数量、质量、购销价格、履约保证金、入库时间与提货时间及三方责权等。具体操作参照储备粮包干轮换实施细则。
五、职责分工
1.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牵头工作,做好策划、协调和推进工作。负责“五优联动”工作指导和执行相关政策的监督检查,做好粮食收储环节的业务指导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优质粮食订单收购及奖励资金和县级储备粮费用的落实筹集和拨付,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粮食收储企业以及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开展优质粮食收储加工的必要费用开支和粮机装备升级改造投入给予补助。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粮食种植主体做好地块的遴选。负责做好优质中晚稻栽培技术、田间管理等指导工作,并结合粮食功能区提升改造、水稻高产示范区创建等项目建设,扶持优质中晚稻生产。负责做好优质中晚稻订单面积的复核工作。 4.农发行:负责保障订单优质中晚稻收购资金的放贷和监督收购资金合规运行。
5.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协助落实优质中晚稻订单申报工作,做好优质中晚稻订单审核工作,及时开展优质粮食面统计汇总和核实,并做好优质中晚稻生产基地的落实和建设工作。
6.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与确定参与“五优联动”实施计划的粮食加工企业签订“五优联动”合同。根据核实的优质粮食种植面积和订单数量,将当年的优粮优购指标按比例进行分摊。收购中严格落实“四上墙、五公开”制度,完善粮食收购流程,落实“按质论价”“一车一检”制度,对农户未能履约数量进行调剂。运用现代储粮先进技术做好优质稻谷的仓储保管工作,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六、明确粮权
试点粮食粮权为县政府所有,如特殊情况,县政府需紧急调用该批粮食,加工企业必须无条件执行,县粮食收储公司须配合出库。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五优联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多,需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共同推进。县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县粮食产业“五优联动”工作的实施;县发改局牵头负责推进粮食产业“五优联动”的具体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作推进动态,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农发行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良种培育推荐、技术服务推广、财政支持、购销平台支持、粮食市场监管、信贷支持等相关工作,并积极整合政策资源、发挥政策合力,向粮食产业“五优联动”工作倾斜;教育、卫生、机关事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在各自系统内做好地产优质粮食的宣传推广工作。
(二)建立财政奖补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到农村开展绿色优质粮食订单生产,签订优质粮食生产收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巩固和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粮食标准化水平,实现以需定产、以销定购。
(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督。一是加强对粮食相关生产、收购、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加强对优质粮食质量的监管;三是加强对参与合作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掌握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效益评估,不断完善运转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本方案自2023年12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