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松阳县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市民政重点工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积极创新机制,夯实民生底线,提升保障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松阳建设持续贡献民政力量,现将2023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1+4+12”行动方案完成情况
民政局涉及改革清单的一项内容,即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目前完成年度实验区创建任务,11月份省级中期验收评估达到优秀等次。
二、探索山区“浙里养老”体系
1.聚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2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智能服务终端”建设,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50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89人,新建11个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康养联合体,建成西屏街道城东社区、城中社区等2个城市社区银发助餐点,免费为全县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善居工程100户。
2.推进“老有康养”优享可及。充分发挥专班牵头作用,及时印发《松阳县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专项实施方案(2023—2027年)》,编制印发年度工作清单、重点指标分解及调整专班成员,统筹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3.聚焦政策体系优化创新。及时落实王文序副省长点题要求,根据市局出台《以“红耀绿谷夕阳美”为载体,加强和改进全市养老机构党建工作十条意见》,以党建统领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丽水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全县享受高龄老人补贴老年人7721人,截止目前,全县累计发放高龄补贴486.134万元,覆盖率100%。
4.注重养老合作共建共享。落实山区养老“十大红色康养乡镇”共建共享座谈会精神,陪同省华数集团、萧山区民政局赴安民乡开展山区养老“十大红色康养乡镇”结对现场调研工作。7月初,松阳县安民乡主要负责人带队赴萧山区民政局签订山区养老“十大红色康养乡镇”结对共建共享合作协议。同月,省华数集团赴安民乡开展山区养老“十大红色康养乡镇”结对实地走访考察工作。
三、规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履行牵头职责。依托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组建“弱有众扶”工作专项组和联络工作群,全面推进“弱有众扶”专项工作推进、强化任务指标分析,积极调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指标。高标准完成县级助联体建设并投入运营,结合县慈善基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横向联动社会救助相关职能部门、服务类社会力量,纵向贯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搭建救助服务网络,推进多功能实体化平台运行。
2.提升救助水平。全面完成低保提标工作,从5月1日起,将标准从1035元/月提升到1100元/月,增幅达到6.3%;大力推进低边认定标准提标扩面,目前认定标准已达到低保的2倍。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低保对象3748户5672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612.2451万元,同比增长21.1%;特困供养人员208人,累计发放供养金483.123万元,同比增长3.51%;临时救助1844人次,发放救助金204.5491万元。
3.慈善事业有力推进。大力扶持培育慈善组织,积极发展慈善信托,全市率先完成慈善信托20万元,新增慈善类社会组织2家,完成慈善基地提升改造,引进50家各类组织入住慈善基地,新增社会力量项目40项,引导慈善信托资金助力我县公益慈善项目,推进“慈善一日捐”活动,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率达95%以上。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慈善通道,依托社会慈善基金,以助学、助医、助困等为重点,创新推出“慈善光明行”、“山区夕阳红行动”等7个特色慈善项目。
四、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强化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出台《松阳县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专职社工“选育管用爱”全链条保障机制,全面贯彻全省现代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对照落实省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化新时代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浙现社办〔2022〕6 号)相关要求,规范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专职社区工作者年平均工资(不含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按照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 倍确定,保障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2023年7月我县启动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8人,完成招录后全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将达到127人,达到每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达到18人以上。开展违规借用(挂职)专职社区工作者清退专项工作,通过县级自查自纠、市级督查整改,累计清退14人。
2.统筹谋划,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会同组织部门履行“双牵头”职责,以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六个一”工作体系为抓手,结合现代社区建设,建专班、定机制,打造“松暖阳”县域品牌,全面推进一社一品,全力以赴牵头落实老有康养、弱有众扶两个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严格执行《规范社区事项清单 (试行) 》,明确社工工作职责、社区职责事项、社区减负清单、居民需求事项,清晰界定社区职责边界,着力推进社区基层减负。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它社会力量进入社区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助力社区高质量发展。
3.持续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实践。聚焦“打造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共同富裕山区样板”,秉持“小切口、深挖掘、重实效”的实验理念,有序推进我县第四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试点工作,经实验区自评、设区市民政部门审核、实地走访和第三方验收组书面评价等程序,中期评估获评优秀等次。推动社区落实“365天不打烊”服务,通过轮班值守、错时服务等方式,确保社区服务阵地门常开、 以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截止11月底,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为96%。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自查自纠23家,实地抽查数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个。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已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1家。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培育力度。积极参与2023年度市级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活动,有2家社会组织获评市品牌社会组织、5名社会组织负责人获评市社会组织领军人物。
五、切实提高社会服务质量
1.加强社会事务服务。结合松阳县国有企业改革,将县火化殡仪馆殡葬服务业务纳入国有企业运营范畴,推动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松阳县静安园公墓4号地块及附属建设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圆满完成考核任务;启动殡葬惠民政策修订,将殡葬服务费用减免由4项扩大到6项;弘扬婚姻家庭文化导向,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在大路潭田园书房设立“结婚登记户外颁证基地”,成功举办“爱在松阳·情定520 集体婚礼暨松阳县结婚登记户外颁证基地揭牌仪式活动”、“爱在七夕,喜结良缘”结婚登记集体颁证活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暨区域中心化任务清单》工作要求,以区域中心化为抓手,推动救助管理工作破题提升。
2.加强区划地名服务。积极投稿《丽水地名故事》,截止11月底共计发表19篇作品,内容涉及村落、街区、山川、河流等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故事。定期开展“ 地名文化进校园”“地名文化进社区”等系列主题活动。 做好2023年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目前边界和谐稳定,没有发生纠纷。
3.加强儿童关爱服务。“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精准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网络,组织实施“浙里护苗·圆梦助学”项目,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标规范性文件发文,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480元调整为1587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原来每人每月1480元调整为1587元。截止目前纳入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补助对象130人(社会散居孤儿15人,各类困境儿童115人),发放生活救助资金221.745万元。有序推进乡镇(街道)8家未保站建设,3家儿童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入住慈善精准帮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