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叶红嫣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张慧玲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财与审计科主要负责人,免去其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财与审计科副科长职务;
包军红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行政许可科)主要负责人,免去其松阳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主任职务;
蔡建飞同志任松阳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心主任,免去其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屏自然资源所所长、兼任松阳县西屏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江何峰同志任松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免去其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科(行政许可科)科长职务;
叶建君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屏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松阳县西屏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兼),免去其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市自然资源所所长、兼任松阳县古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郑怀阳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市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松阳县古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兼),免去其松阳县古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金骁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象溪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松阳县象溪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兼),免去其松阳县象溪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邓智虹同志任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科长(副股级)职务;
阙利芳同志任松阳县湖溪林场场长,免去其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君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负责人;
王丽慧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负责人;
周颖健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夏元庆同志任松阳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程伟平同志任松阳县古市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
潘建林同志任松阳县象溪自然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一潇同志任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副科长;
刘梦珂同志任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发证科科长(副股级);
许珂同志任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科科长(副股级);
许艳同志任松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业生产科副科长;
免去毛根松同志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绿化与生态修复科科长职务;
免去包松伟同志松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仙土同志松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国文同志松阳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正股)职务;
免去毛朝明同志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象溪自然资源所所长、兼任松阳县象溪自然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刚辉同志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发证科科长(副股级)职务;
免去叶七玲同志松松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信息科科长(副股级)职务;
免去吴恒祝同志松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业生产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朱慧红同志松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林权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叶晓明同志松阳县香榧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叶根华同志松阳县湖溪林场场长职务。
中共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劳社保局。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