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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拟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3-12-20 09:52:07 来源: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松农发〔2023〕174号)文件要求,前期根据企业申报、各部门核对,现将2023年度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拟补助事宜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最高认定级别

付息金额(元)

拟贴息金额(元)

1

浙江振通宏茶业有限公司

国家级

1519367.2

500000

2

松阳县雪峰云尖茶业有限公司

省级

297252.19

91854

3

松阳县诚天和食品有限公司

市级

152733.31

35687

4

浙江香蕙茶业有限公司

市级

189160.79

56402

5

浙江正德和食品有限公司

市级

241428.4

104466

6

松阳县绿珍果业有限责任公司

市级

395391.75

83614

7

浙江上河茶叶机械有限公司

市级

10017.79

2564

8

松阳县顺东竹木有限公司

市级

294676.64

21000

9

浙江天天健食品有限公司

享受市级待遇

289380.01

25643


合计


3389408.08

921230

一、拟给予浙江振通宏茶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贷款贴息,详见下表。

二、拟给予浙江香蕙茶业有限公司连续在库租金补助,详见下表。

企业名称

在库年数

租金(万元/年)

拟补助(万元)

浙江香蕙茶业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上规入库

60.8275

50

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联系反应,电话0578-8802206。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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