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3-21042     发布机构: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19 15:25:31

文号:松政办发〔2023〕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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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3/12/19/art_1229426983_2501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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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病,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松阳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我县是全国松材线虫病发生的重型疫区之一,为落实中央、省市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贯彻“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实现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双下降”,结合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实际情况,并充分参考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起草修订了《方案》,进一步细化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强化了防治成效的结果运用和规范化管理要求。

二、《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2、《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1〕58号)

3、《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林生发〔2021〕30号)

4、《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

5、《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林生发〔2019〕55号)

6、《浙江省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林绿〔2021〕77号)

7、《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林生发〔2022〕94号)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目标与任务、疫情防治、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1.总体目标。按照省政府“十四五”攻坚计划要求,我县制定松阳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2021—2025年五年攻坚行动方案,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每年病枯死松树下降率要达到50%,发生面积下降率要达到30%;2023年实现安民乡、枫坪乡无疫情;2024年拟拔除安民乡、枫坪乡疫点,并力争玉岩镇实现无疫情。

2.年度目标。2023-2024年度目标。在10月底完成全县域范围内疫情普查。在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病枯死木清理除治任务,落实疫木清理、运输、无害化处理、质量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下年度病枯死松树下降率达到50%,发生面积下降130%的防治成效。及时组织实施药物注干、药物喷杀等防治工作,全年完成药物注干20万支、不少于10万株松树的药物防治,化学防治松褐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40000亩次以上,增设松褐天牛诱捕器200只。

(二)疫情防治


1、防治区划分。按照疫情发生情况划分全县19个乡镇街道、2个国有林场为重型疫情区、中型疫情区、轻型疫情区,做好分类分策防治。

2、主要防治措施。开展疫情监测普查、病枯死松木除治、疫木全闭环监管控制、药物注干及喷药防治、生态补植修复和主动改造等措施提高防治成效。

(三)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松材线虫病枯死松木清理质量验收分为乡级验收和县级验收。乡级验收以山场小班为单位,按照“清理一片、验收一片,合格一片、 再继续一片”的原则开展清理山场小班验收。县级验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第三方中介组织开展,以“人工+无人机+穿越机”模式进行数字化验收,即面上验收采用无人机,原人工验收改为由“穿越机”为主的高清视角在林间穿梭进行验收,从而实现全部小班精准化质量验收,达到验收更及时、更高效的目的。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中旬前完成),县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防治工作,并与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责任书

2、集中除治阶段(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完成《方案》明确的年度目标。

3、验收整改阶段(2024年3月至4月),各乡镇(街道)对乡级验收山场小班组织“回头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枯死疫木清理、运输、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完成问题整改和病枯死木清理防治检查,督促除治厂完成疫木处置,组织开展喷杀药物采购和春季疫情普查。

4、年度考核阶段(2024年4月至6月),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检查评估,迎接省、市疫木清理除治情况检查。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考核评估和总结,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并归档。

5、常年清理阶段(2024年5月至9月),实施动态清零,县域范围内此阶段陆续死亡的病枯死松木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组织的专业除治队伍实行清理,标准同集中式清理。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结合林长制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具体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各行政村的网格员和专业除治队伍负责人。具体人员名单报县松材线虫病预防指挥部办公室。

2、强化机制保障。县政府在集中除治期间,按林长制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防治工作实行周通报制度,对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年度林长制考核内容。

3、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建立有效的防治工作奖惩机制,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按考核评价得分拨付防治工作经费和奖励工作经费。拟拔除疫点和拔除疫点乡镇工作经费按实际金额保障。

4、强化技术保障。县、乡两级按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相关人员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在专业除治队伍上山作业前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业务技术培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技术指导服务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经常性的开展全县技术指导服务。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四、《方案》有哪些重要的变化?

(一)增加了无疫情疫点和拔点乡镇清理经费结算方式。

之前的政策:没有基本无疫情疫点和拔点乡镇清理经费结算方式。按进厂除治重量和高山远山就地焚烧两种补助政策。

现在的政策:基本无疫情疫点的安民乡、枫坪乡疫木清理经费计算方式:疫木点工实际清理资金总额×验收分数百分比(验收得分90分(含)以上全额拨付清理经费,90分至70分(含)按得分率拨付清理经费,70分以下不拨付清理经费)。

增加了乡镇奖励工作经费。

之前的政策:没有奖励工作经费。

现在的政策:建立有效的防治工作经费奖惩机制,按照重型、中型、轻型疫情区分类设置,对落实工作执行力强,年度防治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高质量完成年度除治任务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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