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各企业: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3〕41号)精神,现就松阳县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条件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需满足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条件),签订劳动合同并于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的企业,且在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二、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办程序
1.申请。企业向当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申请时招用的高校毕业生须仍在本单位参保。申请需提供《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和劳动合同。
操作步骤:①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②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进入申报页面(受理地区选择:“松阳县”);③按提示准确填写相应内容;④点击【单个增加】按钮,进入新增人员信息填写页面;⑤“点击下载表单”,打印后盖章上传相关材料(劳动合同可在申请表上传按钮处一并上传)。
2.审核。经办机构在受理后30日内办结。
3.公示。审核通过的,在当地政府或人社部门网站公示单位名单和拟发放金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发放。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发放。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8-8806961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