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委编办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落细,不断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筑牢“防火墙”。严格落实《松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定期召开县委编委会议,审议机构改革、机构编制调整等事项,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区分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县属国企、县属医院、县属学校五个领域开展年度机构编制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严格落实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各单位充分认识报告工作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分机构编制基本情况、管理执行情况、违规违纪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 二、健全工作机制,打好“组合拳”。将机构编制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范畴,加强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健全完善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监管机制,强化机构编制与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切实履行部门监督职责,形成部门监督合力。配合县审计局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全员分组参与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每年度开展部门新任一把手机构编制函告,切实增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三、强化问题整改,练就“硬功夫”。进一步严明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防机构编制“条条干预”,持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机构编制制度刚性执行。抓好省委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梳理各类检查、审计和机构编制核查、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加强问题台账管理,推动问题整改,逐项跟踪销号。重点推进机构编制质效评估工作,抓好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建立以质效评估结果为基础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促进编制在部门间合理流动、收放自如、科学调配,截至目前共完成问题整改4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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