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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参展第六届全国民宿品牌大会和“丽水山居”推介活动经营主体经费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3-11-06 17:35:47 来源: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现有5家民宿经营主体和2家山耕经营主体参加第六届全国民宿品牌大会和“丽水山居”推介活动,符合参加展示展销活动经费补助条件,现将补助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经营主体名称

补助金额(万元)

1

松阳汇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桃野民宿客栈)

0.3

2

松阳县有明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0.3

3

松阳县云影心谷民宿客栈

0.3

4

松阳县云端觅境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3

5

松阳县忆半民宿

0.3

6

松阳县叶掌柜酒坊

0.3

7

松阳县照照农产品商行

0.3


公示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2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联系反应,电话0578-8819670。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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