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松政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现有5家民宿经营主体和2家山耕经营主体参加第六届全国民宿品牌大会和“丽水山居”推介活动,符合参加展示展销活动经费补助条件,现将补助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经营主体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松阳汇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桃野民宿客栈) | 0.3 |
2 | 松阳县有明堂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0.3 |
3 | 松阳县云影心谷民宿客栈 | 0.3 |
4 | 松阳县云端觅境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3 |
5 | 松阳县忆半民宿 | 0.3 |
6 | 松阳县叶掌柜酒坊 | 0.3 |
7 | 松阳县照照农产品商行 | 0.3 |
公示期2023年11月6日至2022年11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农业农村局联系反应,电话0578-8819670。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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