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延续历史文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松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松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的内容,现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该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5日),联系电话:0578-8809121。
附件:关于《松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的规划图片.zip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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