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中国有机茶乡”扶持办法的通知》(松政办发〔2023〕30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生态农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0〕3号)、《松阳县产业政策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松政办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开展的茶产业政策兑现奖励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奖励金额 (万元) | 主管部门 |
1 | 有机茶基地建设 | 79.9777 | 县农业农村局 |
2 | 加快特色品种选育 | 5.5027 | 县农业农村局 |
3 | 规范提升初制茶厂 | 31 | 县市场监管局 |
4 | 培育有机茶加工厂 | 7.3082 | 县农业农村局 |
5 | 激励争先创优 | 58 | 县农业农村局 |
6 | 推进品牌建设 | 36 | 县农业农村局 |
合计 | 217.7886 |
公示时间:7天,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
公示联系科室: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8—8062791;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578—8801391。
附件:2023年茶产业政策兑现奖补资金汇总表(公示).xls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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