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松阳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农发〔2021〕144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松阳县2023年第九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户予以公示。
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直接向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010058。
附件:松阳县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第九批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xls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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