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松阳县松阳大道(暂名)拓宽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本项目房屋搬迁腾空的期限公告如下:
搬迁截止期限:2023年11月15日24时止。
各被征收人在上述搬迁期限内未搬迁腾空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不得享受按时签约奖和按时搬迁奖。
望广大被征收人自觉遵守,积极支持,互相监督,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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