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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松政通〔2023〕31号)

时间:2023-11-02 17:08:42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松阳县松阳大道(暂名)拓宽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本项目房屋搬迁腾空的期限公告如下:

搬迁截止期限:2023年11月15日24时止。

各被征收人在上述搬迁期限内未搬迁腾空完毕并验收合格的,不得享受按时签约奖和按时搬迁奖。

望广大被征收人自觉遵守,积极支持,互相监督,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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