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公证助力首套存量房“带押过户”交易完成
索引号: 00266420_6/2023-20269     发布机构: 松阳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11-14 10:46:3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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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松阳县公证处为松阳县首个存量房“带押过户”交易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资金监管服务,协助双方当事人顺利完成存量房的产权过户登记。

“带押过户”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6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正确解读。“带押过户”指原本有抵押情况的房产,在不解除抵押的状态下实现交易过户。在传统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涉及的房产有抵押情况,则需要卖方先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房产的抵押登记。如果卖方资金不足,无法还清银行贷款,则会要求买方提高首付款比例或者全额支付购房款,这可能会降低买方的购买意愿,退一步说,即使买方愿意提高首付款比例或全额支付购房款,上述款项一旦到达卖方账户,资金的真正用途也无法保障,买方可能会陷入钱、房两空的困境。但“带押过户”模式的出现可以使上述问题得以缓解,具有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的显著优势,解决了二手房交易领域长期存在的痛点和难点,是真正服务群众的创新之举。

松阳县公证处在学习研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相关内容之后,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贷款方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进行沟通协商,最终确定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公证的形式实现对交易资金的监管。对交易资金的监管主要体现在:买方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和向银行借贷的剩余款项)分两次进入公证处的提存专户,在存量房二次抵押、产权过户完成之后,公证处凭借银行出具的结算单,先将卖方的实际贷款额及利息划拨到银行专户,再将剩余款项打入卖方账户。至此,整个交易结束。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公证是实现存量房“带押过户”交易的辅助手段,有效提高了存量房的交易效率,更保障了交易资金的流通安全,可以有效提高存量房交易市场的活跃度,促进市场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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