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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松阳县的李某就工伤赔偿问题向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了李某所提供证据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第7款“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李某符合申请条件,但是李某的工伤事故是在景宁县发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为帮助当事人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为李某开通跨地域办理绿色通道,当即指派专职法律援助律师承办该案。
据了解,2022年9月16日,李某在浙江某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的某建筑工地安装管道时,不慎被喷出的管道堵头砸中受伤,导致上左臂丛神经损伤;左侧3、4肋骨骨折;头皮裂伤;左腕部皮肤擦挫伤。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同年9月30日作出工伤认定。丽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23年7月19日鉴定申请人为工伤五级。
为妥善办理此案,援助律师认真梳理李某的案情,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向景宁畲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各项工伤待遇32万元。2023年8月29日,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以用人单位支付29.8万元调解结案。至此,一起跨地域的法律援助案件圆满结案。
【案件简评】
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便捷化,2023年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列为省级民生实事项目,松阳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受理跨地域案件并指派援助律师为当事人代理。本案从受理到结案仅14天时间,在短期内便捷、高效的维护群众的权益,有效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彰显了法律援助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