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樟溪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樟溪乡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的通知
索引号: 77070373_0/2023-20295     发布机构: 樟溪乡     发布时间: 2023-11-14 14:31:4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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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红白理事会是群众在乡风文明建设,改革婚丧喜事习俗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了切实减轻群众婚丧负担,倡导树立文明节俭婚丧新风,加强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现将调整樟溪乡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人员名单,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东市村红白理事会

会长:任永文

副会长:王大旺 王大伟

(二)樟村村红白理事会

会长:吴跃明

副会长:廖建跃 王文军

(三)力溪村红白理事会

会长:金永兵

副会长:叶深红 周珍燕

(四)馒头山村红白理事会

会长:郭春伟

副会长:金伟 李施其

(五)肖周村红白理事会

会长:兰伟林

副会长:徐荣卫 钟龙军

(六)溪下村红白理事会

会长:刘春根

副会长:郑连增 钟仁旺

(七)兴村村红白理事会

会长:傅金鋆

副会长:郑永锋 傅杨柱

(八)上徐山村红白理事

会长:叶宝龙

副会长:李军荣 叶水信

二、工作职责

(一)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俗,提倡举办集体婚礼。

(二)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的丧葬礼仪。

三、工作制度

(一)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治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效劳。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正、政策、法规,做好村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要主动热忱地为村民操办喜事、丧事。

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四)理事会成员加强自我约束,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事,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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