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
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73 号)、《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 2022 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丽财建〔2022〕66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松农发〔2022〕105号 )等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启动了农田整治与修复项目,中央资金用于地表物清理、农田整治与修复、土地翻耕及生态种养等内容。
现因项目实施内容发生改变,为确保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合理合规,经研究决定,在总投资、绩效目标不降低的前提下,对相关乡镇街道资金分配方案进行调整(调整计划详见附件)。请相关乡镇街道严格遵循调整资金分配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做到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加强体制机制创新、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积极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样板。
附件:各乡镇(街道)中央资金调整分配方案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央资金调整分配方案
乡镇街道 | 原建设分配计划 | 调整分配计划 | ||
面积(亩) | 金额(万元) | 面积(亩) | 金额(万元) | |
大东坝镇 | 232 | 69.6 | 240 | 72 |
枫坪乡 | 680 | 204.2 | 860 | 258.5 |
四都乡 | 57 | 17.1 | 80 | 24 |
望松街道 | 36 | 10.8 | 37 | 11.1 |
象溪镇 | 50 | 15 | 50 | 15 |
玉岩镇 | 960 | 288.3 | 748 | 224.4 |
合 计 | 2015 | 605 | 2015 | 605 |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