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拟对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LNG天然气储存、使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3-20035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3-11-01 16:14:05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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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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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LNG天然气储存、使用项目

松阳经济开发区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总投资1500万元,在位于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望松街道王村工业区的现有厂区内,自建LNG储备站。项目用地面积约4950㎡,计划分两期建设,拟建设4100m³LNG低温储罐及配套气化调压计量装置、卸车装置,配套仪控、安防、消防设施等设施设备。外来专用槽罐车卸车后LNG储存于储罐内,最大储存量为162吨。使用时经气化、调压、加臭、计量后出站后供本企业使用,不对外销售。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气化站管理员工由现有职工中进行调剂,不新增外排废水。

废气: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逸散天然气通过放散塔集中放散,其甲烷排放浓度参照苏联车间最高执行浓度,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 300 mg/m³,四氢噻吩,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储罐清洗废液及残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111日至20231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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