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奇野车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辆非公路全地形车智能生产线项目 | 松阳县赤寿生态工业区CS-3-02-3号地块 | 浙江奇野车业有限公司 | 总投资21000万元,购置智能机器人装配流水线、CNC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智能烘烤箱、全自动内外喷涂线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0万辆非公路用ATV全地形车的生产能力 |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接入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进行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帘循环用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 废气: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喷塑工序设半封闭式喷台,粉尘经喷台自带的滤筒+脉冲滤芯式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喷漆废气利用喷台水帘处设置的抽风系统进行集气,收集的废气经“水帘+除湿+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烘房工作时保持关闭,并微负压状态集气,收集的烘干废气经“多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天然气燃烧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废边角料、普通物质废包装材料、漆渣、集尘灰收集后外卖给物质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活性炭和水帘废水收集后委托给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