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企〔2020〕4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71号)文件精神,现将部分省供销社财政扶持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专项资金分配项目 | 扶持对象 | 金额 (万元) |
1 | 松阳县优质农产品集配中心 | 松阳县山海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40 |
2 | 松阳县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 松阳县农合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40 |
3 | 数字化改革 | 浙江农合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 |
合计 | —— | 89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单位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单位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76号。邮编:323400
联系人:松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8802890
松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农合联执委会)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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