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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 2023年11月3日止。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72208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邮编3234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125694174@qq.com
附件:1.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5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公示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0月26日至 2023年11月3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有效反馈意见0条,采纳0条,《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