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泮如剑、程键阳同志记个人嘉奖的决定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3-19850     发布机构:松阳县人民政府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18 16:31:23

文号:松政发〔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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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泮如剑,男,1992年8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松阳县水南街道青龙村清源路*号,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丽水管理中心龙丽收费中心所工作人员。

程键阳,男,1998年4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开化县长虹乡西坑村西坑*号,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丽水管理中心龙丽收费中心所工作人员。

2022年7月21日14时许,王成驾驶车牌照为浙H29L70的小货车在龙丽高速松阳站出口行驶途中突然发生自燃,泮如剑、程键阳发现险情后,不顾个人安危,立即上前用手持灭火器扑救,成功抢救了小货车及车上货物,挽救群众经济损失十万余元。

王成,1990年4月*日出生,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元坝镇**村人。

鉴于泮如剑、程键阳同志的见义勇为表现,依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浙政办发〔2011〕90号)文件精神,决定给予泮如剑、程键阳同志嘉奖。

附件:先进事迹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先进事迹

泮如剑,男,1992年8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松阳县水南街道青龙村清源路*号,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丽水管理中心龙丽收费中心所工作人员。

程键阳,男,1998年4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开化县长虹乡西坑村西坑*号,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丽水管理中心龙丽收费中心所工作人员。

2022年7月21日14时许,王成驾驶车牌照为浙H29L70的小货车,在龙丽高速松阳站出口行驶途中突然发生自燃,泮如剑、程键阳发现险情后,不顾个人安危,立即上前用手持灭火器扑救,成功抢救了小货车及车上货物,挽救群众经济损失十万余元。

被救人:王成,1990年4月*日出生,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元坝镇**村人。

泮如剑、程键阳同志为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扑灭车辆自燃,其行为符合《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二条规定,2022年8月4日被确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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