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现公布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统一部署、抓好决策推进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结果564件,通告公示150条。本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数据截至12月31日)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我局公开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34 | ||
行政强制 | 1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1905.4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需要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过于单一。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今后将以问题为导向,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提质提量:一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二是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注重从群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图片、照片、表格等方式更加生动形象地表现信息内容,便于群众获取有效信息,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