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拟对浙江科思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80吨除味剂、吸附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科思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80吨除味剂、吸附剂项目 | 松阳县恒兆智能制造产业园1幢1号 | 浙江科思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约1300万元,购置高速混合机、粉碎机、均化机等生产设备,以硅藻土、松香、沸石、凹凸棒土无机盐、乙二醇等为原辅材料,采用物理混合、粉碎、包装等生产工艺,建设形成年产480吨除味剂、100吨吸附剂的生产能力 |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纳管排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配料、投料、混料、包装和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终由20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收集粉尘、一般废包装物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柴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