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政府通告〔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75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域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水河湖〔2021〕11号)等要求,现已编制完成《松阳县水域保护规划》。现将规划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附件:附件1:松阳县水域保护规划报告.pdf
附件2:松阳县水域保护规划图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