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 对象 | 公开 方式 | 公开 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 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机构 信息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及派出机 构、公共 服务机构 信息 |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 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负责人姓名、权责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行地方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本级政府及自然资 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 及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规范 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 号 )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3 | 公共 服务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矿产资源、基础测绘 等规划(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测绘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4 | 公共服务 | 重大决策 预公开 | 自然资源领域重大 决策事项的意见征 集(含意见的采纳情 况)等(依法不予公 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期 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 情况紧急等 原因需要缩 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5 | 公共 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自然资源 领域经济社会热点、群众广泛关注的热 点、咨询的相关问题 等进行回应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 〔2013〕10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 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 回应的通知》(国办 发〔2016〕61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关于全面推进政 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办发〔2016〕80 号 ) | 及时回应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6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 适用范围、项目信 息、审批依据、受理 机构、决定机构、审 批数量、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申请接 收、办理基本流程、 办理方式、办结时 限、收费依据及标 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 义务、咨询途径、监 督和投诉渠道、办公 地址和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简化优化公共 服务流程方便基层 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 86号) | 实时公开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 |||
7 | 财政 | 财政信息 |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 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 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调查 监测 | 国土调查 基本信息 | 国土利用现状主要 数据(涉密信息、法 律法规规定不予公 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9 | 调查 监测 | 国土调查 地类信息 | 所辖区域内特定范围或地块的国土调查地类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 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其他 | √ | √ | √ | |||
10 | 调查 监测 | 地理国情 监测成果 | 地理国情监测信息(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关于全面开展地 理国情监测的指导意见》 (国测国发 (2017)8号)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11 | 确权 登记 | 不动产 登 记 | 不同登记类型申请 登记或申请登记资 料查询所需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办 理时限、收费依据和 标准等信息 | 《不动产登记暂行 条例》《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资料 查询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 收费标准等有关问 题的通知》(发改价 格规〔2016〕2559 号 ) | 实时公开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12 | 确权 登记 | 自然资源 登簿前公 告 | 自然资源拟登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 《自然资源统一确 权登记暂行办法》 (自然资发〔2019〕 116号) | 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13 | 确权 登记 | 自然资源 确权登记 结果公开 | 自然资源登记簿等 登记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以及《不动 产登记暂行条例》规 定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内容除外) | 《自然资源统一确 权登记暂行办法》 (自然资发(2019) 116号) | 信息形成或 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14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和 划拨 | 土地供应 计划 |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国土资发〔2010) 117号) | 每年3月31 日前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其他中国土地 市场网 | √ | √ | √ | |||
15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和 划拨 | 土地出让 公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 况、澄清或者修改事 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号〕《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 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 知》(国土资发 〔2006〕114号) | 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其他 中国土地 市场网 | √ | √ | √ | |||
16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和 划拨 | 土地出让 结果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 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 价格、成交时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国土资源部 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 标拍卖挂牌出让国 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和〈协议出 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土资 发〔2010〕34号) | 信息形成或 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其他中国土地市场网 | √ | √ | √ | |||
17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和 划拨 | 划拨用地 批前公示 | 公示用地的申请人、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申请用地面积等情况 |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 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16号) | 划拨用地报批 10日前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其他中国土地 市场网 | √ | √ | √ | |||
18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和 划拨 | 划拨用地 结果公示 | 公示用地项目名称、土地使用权人、地块 的位置、用途、面积、 空间范围、土地使用 条件、开竣工时间等 | 《国土资源部关于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16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其他中国土地 市场网 | √ | √ | √ | |||
19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和 划拨 | 闲置土地 | 闲置土地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 | 《闲置土地处置办 法》(国土资源部令 第53号) | 《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0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和 划拨 | 住宅用地 信息公开 | 存量住宅用地项目具体位置、土地面积、开发企业等信息 | 《自然资源部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存量住宅用地信息 公开工作的函》(自 然资办函〔2021〕 1432号) | 每季度初10 日内要完成 存量住宅用 地信息更新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1 | 国有 土地 使用 权出 让和 划拨 | 地价信息 | 县(市、区)基准地 价、标定地价及调整 信息 | 《城市房地产管理 法》《国务院关于加 强国有土地资产管 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 √ | √ | √ | |||
22 | 国土 空间 规划 编制 | 县级国土 空间总体 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可同时采 用公众易懂的多样 化形式进行规划编 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 间不得少于30日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 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 会公布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体 | √ | √ | √ | |||
23 | 国土 空间 规划 编制 | 详细规划 (城镇开 发边界 内 )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 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其他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起20个工作日内 | √ | √ | ||||||||||
24 | 国土 空间 规划 编制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组织编制 的国土空 间专项规 划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 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载休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5 | 国土 空间 规划 编制 | 乡(镇) 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0日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 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 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 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26 | 国土 空间 规划 编制 | 村庄规划 |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 (涉密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 | 批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 | ■发布会/听证会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 ||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 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 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批后公布应在规划批准 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 ||||||||||||
27 | 规划 许可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载 内容(涉密信息、法 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土 地管理法》《城乡规 划法》《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 〔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 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8 | 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 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9 | 规划 许可 | 建设工程、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 | 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 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 主体服务和监管的 若于意见》(国办发 〔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 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 内,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 ||
30 | 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 予公开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 乡规划法》《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 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31 | 矿山 地质 环境 保护 与土 地复 垦方 案审 查 | 审查结果 | 拟通过审查的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结果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 配置领域政府信息 公开的意见》(国办 发〔2017〕97号)《土地复垦条例实 施办法》(国土资源 部第56号令)《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见》(国土资发〔2016〕63号〕 | 方案公示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方案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告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32 | 生态 修复 项 目 批准 | 批准服务 信息 | 申报要求、申报材料 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 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 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 〔2017〕94号) | 实时公开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33 | 生态 修复 重大 工程 实施 | 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 罚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 意见》 (国办发〔2017〕94号〕《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710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34 | 生态 修复 重大 工程 实施 | 重大设计 变更信息 | 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 〔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35 | 生态 修复 重大 工程实施 | 施工有关 信息 | 项目名称,实施期 限,实施单位及责任 人,设计、施工、监 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 〔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36 | 生态 修复 重大 工程 实施 | 质量安全 监督信息 |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37 | 生态 修复 重大 工程 实施 | 工程竣工 信息 |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 质量验收结果,竣工 验收备案时间、备案 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 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办发〔2017〕94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38 | 用地 审批 | 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 兴办企业用地审核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建设使 用集体所有土地决定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干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 号 )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39 | 用地 审批 | 乡(镇) 村公共设 施、公益 事业建设 用地审核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件(划拨决定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5〕51 号 )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 √ | √ | √ | |||
40 | 用地 审批 | 临时用地 审批 | 审批结果信息和相关批复文(临时用 地批准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 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 号 )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1 | 用地 审批 | 农用地转 用审批 | 1.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申报材料,包括建设用地请示、农用地转用方案等;2.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包括 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 地转用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其他涉及农用地转 用的批准文件等。【*其他相关报批材 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 方式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收到农用地转用批复文件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2 | 农村 集体 土地 征收 | 征地管理 政策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 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 规定要求:法律法规 和规章;征地前期工作、征地审查报批、 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征收农用地 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被征地农民 安置与社会保障有关规定;省级政府制订的征地补偿安置 协议示范文本等材 料【*征地工作流程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 | √ | |||
43 | 农村 集体 土地 征收 | 征地法定 公告 | 1.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以及不得抢栽抢建的有关要求等;2.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布《征 地补偿安置方案》全文,包括征收范围、 土地现状、征收目 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 3.征收土 地公告,公布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批准用途,征收范围、组织实施征收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救济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 补偿安置公告自形成之 日起,在乡(镇)和村、 村民小组公 示栏公开;征收土地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 告自收到批 准文件之日 起15个工 作日内,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 个工作日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 | √ | |
张贴公示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44 | 农村 集体 土地 征收 | 征地工作 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材料:1.土地 现状调查相关材料, 公布征收土地勘测 调查表、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调查情况表 等(涉及土地勘测定 界图件(涉密除外) 的,图件应按规定进 行技术处理);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听证相关材料,组织 听证的,公布《听证 通知书》、听证处理 意见等;3.征地补偿登记相关材料,涉及 农民集体所有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应予公开;涉及个人补偿内容的登记材料,经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4.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的协议应予公开;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协议,经 本人同意的,可以公开;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 费用支付凭证应予公开;对土地使用权人补偿费用支付凭证,经本人同意的, 可以公开〔不含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土地补偿费用分配、 使用情况)【*征地社会稳定风 险评估相关材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信息形成后 5个工作日内,在村、 村民小组公示栏公开不少于5个工 作 日 ;征地社会稳 定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在收到批准后,依申请 公开;听证相关材料时限要求还应 符合听证相关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 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法律要求在特定群体公开 | √ | √具体见时限要求栏 | √ | √ |
自收到批准 文件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内,上述信 息在政府网 站、征地信 息公开平台 公开 | |||||||||||||
45 | 农村 集体 土地 征收 | 征地申报 批准相关 材料 | 1.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征地报批经审批通过的相关材料,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征收土 地申请等;2.征地批准文件,包括国务院批准征地 批复文件、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征地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 转发征地批复、其他 征地批准文件等【*其他相关报批材 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 | √ | |||
46 | 耕地 保护 | 补充耕地 项 目 | 项目名称、所在地、验收日期、补充耕地位置、面积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补充耕地项目与地 块信息的公告》(自然资源部公告2021 年第25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7 | 耕地 保护 | 设施农业 用地监管 | 项目名称、位置、用途、类型、生产期限、用地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 号 ) | 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8 | 开采 矿产 资源 审批 | 采矿权审 批 | 采矿权登记信息,包括许可证号、矿山名称、矿区面积、有效 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矿产资源开采 登记管理办法》《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 场主体服务和监管 的若干意见》(国办 发(2015)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作出行政决 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 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49 | 开采 矿产 资源 审批 | 采矿权注 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矿产资源开采 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 用大数据加强对市 场主体服务和监管 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 置领域政府信息公 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 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50 | 矿业 权出 让信 息 | 出让公告 | 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 所;出让矿业权的简 要情况;投标人或竞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 卖日或者挂 牌起始日20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52 | 矿业 权转 让信 息 | 转让公示 | 转让人名称、法定代 表人、场所;项目名 称或矿山名称;受让人名称、法定代表 人、场所;转让矿业 权许可证号、发证机 关、有效期限;转让 矿业权的矿区(勘查区)地理位置、勘查 成果情况、资源储量情况等;转让价格、 方式等 |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 〔2017〕97号〕《矿 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 受理申请材料后公示,公示期不少 于10个工作日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53 | 地质 灾害 预防 和治 理 | 预警预报 | 地质灾害类预报信息 | 《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 》 | 实时公开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纸质载体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 ■精准推送 | √ | √ | √ | |||
54 | 地质 灾害 预防 和治 理 | 年度地质 灾害防治 方案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制定的年度地 质灾害防治方案 | 《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 》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