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3-13634     发布机构: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29 14:52:07

文号:松政办发〔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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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9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县”的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升级版的实施意见》《丽水市基层法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锚定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目标,以法治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实施“四大行动”,全力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为创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高质量推进现代化“田园松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四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改善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效提升,全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建设一批具有松阳辨识度、群众有感、可示范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依法决策效能提升行动

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政府各部门明确法制审核机构,统一挂牌。各乡镇(街道)设置法制审核岗位,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法制人员,优先选配法律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推动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实质全覆盖,制定公职律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2.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创新设置松阳县法治中心统筹吸纳全县公职律师、各部门法治工作人员、援助志愿律师等人员,参与全县法务工作设置乡镇(街道)法治服务团(县法治中心乡镇(街道)分中心)指导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参与法制审核工作

3.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明确起草单位、制定机关办公机构(县府办)及审核机构(县司法局)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拓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范围,提升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二)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行动

4.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职责体系,理顺监管和执法的关系;加大专业执法队伍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执法层级,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乡镇(街道)在执法中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的职责;加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培训,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每年由县级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培训,将培训绩效纳入法治松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构建科学规范的执法方式方法体系,推广实施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创新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广“综合查一次”应用。

5.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进一步深化数字化行政执法监督系统运用,全方位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创新性开展全过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每年选取两家以上重点执法部门加大监督频率和力度,通过检查、晾晒、通报、考核,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回复整改率100%,同时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列入年度所有执法单位的重要事项进行自查整改,争取五年内完成全县重点执法部门轮检一遍,促使全县域执法水平提升。

(三)实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靶向治理行动

6.深化“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改革”。完善行政复议“1+10”配套制度,努力实现行政复议主渠道涉及的相关指标(行政复议案件与行政诉讼案件比、调解率、复议后起诉率、复议后诉讼败诉率)位列全省全市前列,打造行政复议改革的松阳样板。

7.强化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强化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阵地作用,积极推行“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协调、跨区域联动调解、法律援助参与调解等经验做法,合力促进行政争议“一站式”实质性化解。建立健全疑难复杂案件联动联调机制,按照“一案一专班”的原则,对高风险和疑难复杂行政争议实行专班包案化解,努力实现一审行政诉讼零败诉。进一步优化调解机制建设,推动初信初访、重复报警量、万人成诉率逐年下降。

(四)实施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8.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建立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组成部门班子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把专题述法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述职述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9.全面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月”等节点,组织开展集体宪法宣誓活动。按“谁任命谁组织”的原则,实现“凡任必宣”,并将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10.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提高公民法治素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布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因时因地因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动精准普法、全民学法。力争打造一批群众可看、可感、可用的精品化项目,全面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是争创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创造新成就。

(二)强化督促指导。将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列入法治松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项目,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并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对工作明显滞后的,将予以通报。

(三)打造标志性成果。各单位要对标“创建法治浙江(法治政府)示范县”目标,结合实际,开拓创新,放大特色,放大优势,打造更多具有松阳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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